第三十二章·章尾小记

鼓的使用,其实较早就出现在文献和传说记载中。《吕氏春秋·古乐篇》有云:“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谿谷之音以歌,乃以麋革置缶而鼓之。”就出现了似鼓的麋革缶器,作为打击乐器,基本结构应是盛装器皿上加皮革,可敲打出声,《说文》中有言道:“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歌。”

后《礼记》中也载:“土鼓蒉桴,苇龠,伊耆氏之乐也。”表明上古鼓器可能最早为土陶制品。到《史记·五帝本纪》中有写到黄帝“举风后、力牧、常先、大鸿以治民”的记载,虽没有提到鼓,但常先作为黄帝时期的重要大臣,就有“常先制鼓”的传说流传,成为了发明鼓器的代表人物。到宋代《太平御览》描述时,更造就著名的“黄帝杀夔,以其皮为鼓,声闻五百”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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