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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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彦走了个过场,被退回的申请,过流程再次走到孟思远这里时,她直接审批通过了,没有再僵持。

此时手中没有任何牌可以打,那就结束这一局。等下一场,拿到能打的牌再说。

工作真能改变一个人的性子,从前的她脾气急躁,耐心更是差,遇上挫折时不免全部归因于自己的能力。

无非是吃过很多亏,连跟人抱怨倾诉的时间都没有,默默长了记性。那时她信奉落后就要挨打,可走过一个阶段,不再局限于眼前的一亩三分地。有能力略窥全局时,就会清楚看到做不成一件事,仅是客观条件不具备,而不必苛责自己。

然而在这件事上,孟思远察觉到自己与上司做事方式的不同。对于用手中业务威胁上级的员工,她不会一声不吭。

兴许是位置不同,利益点不同。站在上司角度,手下大将只是傲了些,业绩在那,除去的成本太高了些,犯不着自己大费周章。

想及此,孟思远滑动鼠标的手一时没动弹。

到现在,她的调任,不言而喻是胡志锋想要有人来制约周彦。

部门这点事,老板不一定知道。正如孟思远对周彦暗示的,你的这点业绩,于整个集团来说,并算不上什么。

虽对老板了解不深,孟思远直觉上认为,老板不可能容忍一个用业绩为筹码来威胁公司的人。周彦开口时,结局就已经定了。

如果她赌一把,改变目标,周彦是要走人的。

十一临近,许多同事都请了年假,凑一个长假出门旅行。上司胡志锋也不例外,休假前最后一天在公司时,喊来孟思远跟她讲了,老板的美国行程推迟到十一月,她会同自己一起跟随老板去出差。

他建议她多准备准备,市场部派出的人,不要让老板失望。

孟思远点头,感谢了上司给自己机会,表明她会好好准备的。

孟思远假期没有出行,不论是机票还是住宿,她都觉得太贵了。毕竟刚搬回京州不久,尚有新鲜感,不如呆在家。省下的钱过年出去玩,能住好点的酒店。

一时都觉得自己没长进,大学时苦于穷,工作后苦于抠。不过那时尚有无穷活力,钱不多还想出去玩,她就拉着李敏翘课,再坐一夜的绿皮卡抵达旅行目的地。住着破旧的宾馆,睡觉前把椅子横在门口以防万一。聊天到半夜,早起密集地赶景点,几乎不带停歇。

现在觉得那是受苦去的,当时两人却是乐在其中。

突然的任务,让孟思远的假期没了那么清闲。离开语言环境太久,幸亏这几年断断续续地保持着听英文播客的习惯,不至于差得离谱,还有底子能临时抱佛脚。

连着三天,她早起后就开始练口语,将做饭、打扫卫生、锻炼等琐事穿插其中。还安装了一个小书架,搬家后新买的书终于有处放了。

由奢入俭难是,她喜欢上了香薰蜡烛,天气渐冷,晚上看书时点个蜡烛显得很温暖。读物由小说换成英文资料时,她还是挺感叹,高中假期都没这么努力过,可见赚钱于她才是最大的动力。

不过第四天,按照生物钟八点就醒了,孟思远就不想爬起来。听着窗外的雨声,想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挺劳逸结合的,就又睡了过去。

意识迷糊之际,一个男人从身后抱住了她,她不知道他是谁,没有抗拒。男人没有讲话,亲昵地在她的脖颈间厮磨,却是箍住了她的身体,不让她回头看。隔着薄睡裙在揉她的小腹时,她能感受到他手掌上的老茧。

她主动地抓住他的手,将其往上带。在细密的雨声中被爱抚着,她贪恋着藏在被中的欢愉。

正忍不住挠他的手背时,孟思远猝不及防地就醒了。懵了几秒,才意识到是春梦。脸埋在了枕头里,想自己怎么会做这种梦,梦里的自己还如此急不可耐。

她支起身去够纸巾,拿伸进被窝擦拭时,都还有些敏感,有种想要更多的冲动。可自己的手抚摸小腹时毫无感觉,她揉了纸团丢在了地上。

她没有立即起来,懒懒地窝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梦里的人是谁,至少清醒的她没有性幻想对象。

脑子里闪过那个在树下抽烟的男人时,她顿了下,那是想都不必想。

如果她是二十出头,肖华那种男人,聪明,成熟,身材不错,会是她喜欢的类型,甚至对她有很大的吸引力。

但现在,她断然不会考虑他。

单单是自己的老板,就已经是雷点。她不是曾经幼稚的小女生,职场桃色绯闻,会将她在工作上的所有努力抹灭。

她早过了爱幻想的年纪,没了单纯,还沾满俗气。面对老板,她展现出工作能力之余,只会琢磨下如何不露痕迹地拍他马屁。

对方应该是同样的想法。她看得出来,他不是脑子不清楚到会跟下属有一腿的人。跟这种人建立私交,要比搞男女关系性价比高,难度还更低些。

当然,他那种层级的人,也不会考虑她就是了。

这个年纪,自然能坦诚面对欲望。孟思远还认真考虑了下,要不要买个玩具,可此时手机跳出了经期预测提醒。

难怪,快来月经了,她才会做春梦。

她还是没买,一个月就用一两次,不划算。

孟思远掀开被子起床,今天下午她约了人喝咖啡。

回到京州,她算是没有多少根基与人脉,她需要点社交。回了一个多月,她都拖延着没做这件事,终于在放假前,她约了高中兼大学同学,刘钰,任职于一家大公司的公关部。

高中里两人不熟,大学时还挺聊得来,她们会一起吐槽很讨人嫌的同学,那一小群人总傲慢地感叹着是考砸了才来这所学校。大学毕业后这么些年,看到朋友圈里的同学还在转发QS排名,她俩会默契地私聊对方,嘲笑一遍。

刘钰许久没见到孟思远,人对年少时的事记忆深刻,大学时代孟思远给她留下的印象就是“不合群”,不参加任何社团和学生会,问她为什么时,她理所当然地说不想被归于这些集体之中。

这一句话,刘钰一直记着。大学毕业后就是朋友圈的点赞之交,有时看她状态更新时,会去聊两句,问问近况。心想着,那句话就预示了她的人生选择,没有做过随大流的抉择,为了保持那点不合群,愿意付出很多东西。

“能见到你就很开心了,你怎么还这么客气。”刘钰拆开了孟思远递给她的小袋子,是一支byredo的护手霜,“妈耶,我好喜欢这个味道的香水,还没舍得买护手霜,谢谢。”

孟思远笑了,“那我们可真是心有灵犀。”

“啧,你赚得可真是不少。”

“我自己用的是二十块钱一支的护手霜,那不是看你喜欢这些牌子货吗?”

“信你个鬼。”刘钰冷哼了声,“你难道不买牌子货?”

“我会买有logo,还能让人一眼看得出的,而不是这些华而不实的小东西。”

刘钰被她逗笑,都不知她是真是假,自己说得倒是真,她赚得绝对不少,“看来这是钱和前景都给够了,你才会回京州。”

降温的下雨天喝热拿铁很有幸福感,孟思远连着喝了两口,“算是吧,不为钱为什么?”

“父母年纪大了,你家就你一个吧,还是得考虑给他们养老的。”

孟思远点了头,“是的,得考虑。”

“对了,我知道你们公司老板,之前一个饭局上还见过他。他长得还挺帅,真是黄金单身汉啊。”刘钰没正形儿,对她挑了眉头,“你要不要扑一下,直接当老板娘?”

“要不这样,我把你介绍给她,你当了老板娘,提拔下我。”

“你这么漂亮,提拔了我倒是不放心了。”

“我谢谢你。”

“开玩笑嘛。”刘钰乐了,把她逗得没话说,“你要想走这条路,早走了。”

“你可别捧杀我。我既没这个实力,也没这个运气。”

刘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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