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尸潮守卫战(下)

现在就是最后的一搏!

现在就是和丧尸的真正精锐对战。

毕竟刚刚的丧尸都是徒手战斗,现在的丧尸都是拿着武器,木棍石块菜刀无一不有。

是1.5级的丧尸。

数量不少。

“大概在1000只左右!”赫尔墨斯喊道,“而且是团队作战,能行吗?”

“应该可以!”那瑟说道,随即跳下高台。

其他人并不这么觉得。

他们只有九个人,但是现在要面对的是1000只丧尸。

他们只有六把枪——爱德华肯威带了四把燧发手枪,普罗米修斯带了一把自制的汤姆森冲锋枪,康纳肯威带了一把燧发手枪,燧发枪上弹慢,并不能持续射击。

所以这场战斗普罗米修斯是主要远程火力。

“距离二百米!准备!”

所有人都将武器拿了出来。

卡珊德拉拔出了背后背着的断矛和腰上的短弯刀。

爱德华·肯威抽出两柄海盗弯刀。

康纳·肯威也将印第安战斧拿了出来。

那瑟默默的将从开膛手杰克那里抢来的太刀丢给云瀑。

“用这个,你施展剑技应该会轻松一点。”

云瀑接过太刀,“谢了。”

“想必使用平青眼·无明三段刺会很轻松了吧?”那瑟问。

对,当初那瑟施展平青眼·无明三段刺根本就不是他的技能,而是云瀑的。

因为云瀑为了给那瑟复制狂化,所以将自己的镜像给了那瑟。

云瀑以为那瑟只能够模仿部分,毕竟他的平青眼·无明三段刺还是有着很大的瑕疵。

但是没有想到那瑟居然用了。

“你用了?”云瀑问。

“对,对付一个人是很强力,但是刺击毕竟没有砍来的迅猛。”

“而且你的剑技……无论是燕返还是二天一流,为什么最大捕捉量都只是一人?”那瑟续而问。

“这个我也没有办法,毕竟狂化是有上限的,”云瀑说,“不可能无上限的狂话下去,所以受到武器和身体的限制,这些也最大只能攻击到一个人。”

“当然大范围的剑技也并非没有,只不过是因为我没有办法单人使用而已。”云瀑说。

“啊?为什么会没有办法单人使用?”那瑟疑问。

“因为前提是黑铁之躯那个技能呀。”云瀑说,“所以我一个人是没有办法使用的。”

黑铁之躯吗?

没错,那个技能必须要南芊芊在场。

非常繁琐的技能。

这同时也非常有效。

毕竟将身体化为无法砍断的纤维,大大提升了攻击力和防御力,而且同时有另一个人观察着背后,几乎是可以接近无敌的存在。

天启四骑士那种无视神性,无视生命的存在,那就根本是脆的一匹。

南芊芊现在在别处执行任务,自然不能来协助云瀑。

最近队伍里没有伤员,那么南芊芊能去哪?哪里会需要她?

那瑟哪知道,普罗米修斯可不是一心一意的扑在这尸潮守卫战之上,他弄出来的动静可大着呢。

现在南芊芊正在给灵狐动手术,缝合已经坏死的脊椎。

而鬼狐和和厄洛斯,也将要抵达战场。

索命青驹所化的摩托,也是相当强悍的座驾,而且别忘了,用车把人撞死、用马把人踩死,也是杀人的方法。

所以厄洛斯的骑术和车技还是相当了得的。

比如在房顶开摩托什么的还是驾驭得住的。

厄洛斯除了一些实质性的知识以外,几乎全能!

也就是说,如果是为了杀人,她可以造出炸弹,但是如果仅仅是为了爆破,那估计她完全没有办法。

所以说这两个战力也不能排斥。

毕竟两个都生猛如狗……啊呸!生猛如虎啊。

“还有100米,开始射击!”

这算是普罗米修斯的专长。

而且似乎他为了这一次不只是准备了汤姆森冲锋枪,似乎还准备了一把霰弹枪。

毕竟燧发枪的火力太弱了。

球形的弹丸根本没有办法和子弹比呀。

所以也就普罗米修斯一个人在疯狂的扫射。

不得不说,汤姆森冲锋枪的射速的确恐怖,短短60秒的时间,普罗米修斯已经将50发打完了。

不过毕竟是自制的弹药和枪支,威力明显不够。

这么一梭子打完下来,感觉丧尸的数量都没有减少多少。

“普罗米修斯,还有备弹吗?”索罗塔克问。

“还有60发。”普罗米修斯说,“剩下我带的都是霰弹枪的子弹。”

“那你是带了多少霰弹枪的子弹呀?”那瑟看着他腰后鼓鼓囊囊的简易弹药包,问。

“霰弹枪的子弹种类很多的。”普罗米修斯说,“我带了很多的鹿弹和加重弹,其他类型的子弹也有带一些。”

的确,霰弹枪的子弹分布非常广,鸟弹、鹿弹、加重弹、独头弹,还有普罗米修斯单独针对人类用的子弹:玻璃弹。

玻璃的子弹虽然涉及面积非常小,但是它打出来的碎片却是非常多的,对付人类非常有效。

而且玻璃碎片非常难拔除,很容易随着人体的活动在人体内移动,造成二次创伤。

而鸟弹的覆盖面更大,鹿弹的攻击效果更好,独头弹的射击距离更远,自有各自的优点,普罗米修斯带那么多也并非没有道理。

“看来你做足了准备呀。”云瀑说道。

“那肯定是要做够的呀。”普罗米修斯说,向云瀑眨了眨眼睛。

显然都已经串通好了,那瑟还蒙在鼓里呢。

从头到尾他都已经将整个任务安排好了,但是只让那瑟一心一意的扑在这场守卫战上。

毕竟众志成城是很可怕的,更何况是神。

“还有50米!”

普罗米修斯接过玛雅扔下来的霰弹枪,同样是二战时期的武器的战壕霰弹枪却丝毫没有落后,汤姆森冲锋枪已经因为稳定性太差,后坐力过大,无法把握住被淘汰,但是战壕霰弹枪却依旧坚挺,改型依旧深受多个国家警卫喜爱,当然现在也是优秀的武器。

唯一的缺点就是枪声太大,没有办法做到隐蔽攻击。

这把战壕霰弹枪明显经过了改装,直接在枪管的铸造时就已经将弹丸收束器装了上去。

这把战壕霰弹枪显然也是出自普罗米修斯之手,因为也就只有他才会做这种大胆的改装。

真是大胆而又有效的举措。

减小攻击范围,但同时加大射程。

当然这把枪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太长,同时换弹时间长。

一次只能装八发子弹。

好在事先是上好子弹的,现在倒不用关心这个问题。

看着普罗米修斯端着战壕霰弹枪,那瑟忽然想起来什么。

该死,怎么把萧阁玉忘了?

就那么一把杠杆步枪能行吗?

虽然杠杆步枪的精度能和狙击步枪比,但是这也是他的致命点所在呀!

狙击步枪不能做到大范围的火力覆盖,那杠杆步枪自然也不行呀!

完了完了完了!

现在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任何人能腾出人手去找萧阁玉啊!

普罗米修斯趁着射击的间隙,对玛雅比划了一下。

这个普罗米修斯是事先说过的。

毕竟他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那瑟他将有一条很长的英雄路要走。

英雄路上不能没有伴侣,但不能是美人不能是红颜知己。

毕竟……

毕竟香软窝便是英雄墓。

普罗米修斯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他不想把下一任的神王推入深渊,背负骂名。

也不可能真的让那瑟的妹妹,罗娜陪他一起上战场。

那样的那瑟可不是真正的那瑟。

普罗米修斯认识的那瑟,张扬个性,桀骜不驯,而不是那个在保护家人时,步步为营,过分谨慎的那瑟。

所以能陪在他身边的那个人,不是他的亲人,又是他的亲人。

我想是谁并不需要解释,毕竟这一场故事就是那瑟他的主场,其他的人都不过是配角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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