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十分差劲的约会对象,改了十多年仍然改不到。
先说何谓好的约会对象:总是笑咪咪的,在烛光下双眼闪着亮光,专心而优雅,有问必答,笑意盈盈。就算不是真的喜欢眼前人,她也努力地享受这一刻,尊重这个约会她的男人。
然而,我呢?就变态极了,如果我喜欢他,当然就优雅甜美愉快,非常合格,无问题。可是,当我不太喜欢他时,就口出狂言,反对声音连连,死也不肯笑,兼且事事占上风。
我的目的明显不过:别以为我肯出来就是喜欢你。
而对方一定接收得到。因此,多数没有下次。
既然我不喜欢他,因何出现在他订下的餐桌前?皆因我希望参与一些公余活动。
像我这种约会对象,要倒扣一百分。我拒绝一个人拒绝得太快了,我不会得到任何忠心的追求者,皆因我太落力打沉他们。那些不被我打沉的,又一早看穿我对他们的欣赏,所以,他们不用怎样追求,我已成为囊中之物;而且,都令我成为了不智的女人。
其实人家邀约,都只不过是尊重我。人家尊重我,我却竭力落人家的面。真是绝对讨厌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