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表哥,我站稳了。”弘晖大概是默念佛经太入神了,一直到被佛拉娜提醒才发现自己一直捏着佛拉娜的胳膊呢,赶紧就松手:“那就好,你以后也小心点儿,这次是我正好碰见了,下次呢?”
“再者,也不是只摔一跤就完事儿了,万一旁边正好有一块儿比较尖锐的石头呢?或者,干脆直接磕井盖上了呢?”弘晖阿哥站在旁边絮絮叨叨,完全看不是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不自在,倒将一个关心表妹的形象演的十分逼真灵活,比亲哥都要唠叨了。
佛拉娜连连点头:“好的,我知道了,多谢表哥关心,我下次定会小心的,我站起来的时候会扶着东西的。”
弘晖点点头,略停顿了片刻问道:“最近忙什么呢?”
“我想打听打听,看这边能不能开办个女学院。”佛拉娜笑着说道,又冲弘晖摆摆手:“那表哥,我先回去了,二格格还等着我呢,明天见?”
弘晖想说什么,但想了想好像也没别的话说,就只点点头,目送人回屋子。嗯,连背影也看不见了,略有些惆怅。总觉得,还想多说两句,但是真的要说了吧,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那边佛拉娜进屋,二格格就笑着问道:“听见我大哥的声音了,总算是回来了?”
佛拉娜笑着点头:“是啊,不过我看他挺疲惫的,你要是做完了敷脸,你就出去问问,看他要不要吃点儿东西,等会儿我们煮点儿面条?我二哥还没回来呢,估计也快了。”
“那你刚才怎么不问?你不在和他说话吗?”二格格笑嘻嘻的问道,脸上带了些狡黠,也不知道怎么的,佛拉娜就忽然觉得有些不太自在了:“你个小没良心的,我在外面差点儿就摔到了,你也不说出去看看。”
“差点儿摔倒了啊,那是谁在最后关头拉住了你呢?”她当然听见动静了,她都走到门口了,门缝都拉开了一些了,然后,她又小心翼翼的将门关上了。
二格格年纪不小了,这要是在二十年前,说不定都嫁人了,也就是现在吧,因为家里大姐出嫁的晚,所以才显不着她大龄未嫁的事实了。
反正大哥将来是必定要娶妻的,她思来想去吧,觉得就自家大哥,也没人配得上啊。
二格格要是能看得上别的姑娘,也不至于一把年纪了还只有佛拉娜一个朋友。
怎么说呢,人与人之间,要做朋友,首先得有相似的三观,有互相理解的默契,有彼此相同的看法。二格格和佛拉娜做朋友了,自然也就更欣赏佛拉娜了。
那她一个个比较过去,自然也就觉得,其他人都配不上自家大哥,只佛拉娜还有几分般配。
若是……能成,那她可就太幸福了,这世上还有比自己的好友做自己的嫂子更幸福的事儿吗?至少不用担心自己嫁人了之后嫂子会撺掇着哥哥对自己不管不问是不是?
反正吧,她觉得可行,所以,偷偷摸摸的将房门又给关上了。
这会儿瞧着佛拉娜有些不自在,就促狭的问道:“你看,我大哥帮了你一下,那你等会儿是不是该主动问问他要不要吃夜宵?作为感谢嘛。”
这话说的有道理,人家帮忙了,大张旗鼓的道谢吧,好像有点儿太正式,太尴尬了。不道谢吧,也不好,显得自己没良心一样。
去问的时候顺便道个谢的话,倒是很合适了。
但是,佛拉娜也没被二格格绕进去:“你这么说,就是听见我那边的动静了?那你怎么没出来关心关心我?”
“我这不是怕抢了别人的机会嘛。”二格格笑嘻嘻的,伸手拉一把佛拉娜:“再说我出门也来不及了是不是?好了好了,作为赔礼,我帮你敷脸?等会儿你要是做饭,我也帮你打下手。”
佛拉娜嘴角抽了抽,本来想继续争辩下去,但又觉得若是继续对自己的形势就更加不利了,这事儿说到底是她尴尬,越说越尴尬,索性闭嘴好了。
二格格让佛拉娜在椅子上坐着,微微扬起脸,然后将碗里的糊糊一点点的挑出来敷在佛拉娜的脸上,这个是宫中做的敷脸膏,能晒后修复,也能水润保湿,反正用一用是没坏处的。
敷上之后得停留一刻钟,二格格正在写信,打算将这儿的情况总结一下,说不定过两天他们就得往下一个地方去了。
一刻钟之后,用帕子擦掉,再去洗洗脸,然后回来涂上各种面脂,这就算完事儿了。
二格格还在忙,正好富庆那边也回来了,佛拉娜就自己去问:“你们要不要吃点儿宵夜?若是要吃,我现在可以给做一些。”
富庆伸手摸摸肚子,确实是有点儿饿了,他忙点头:“要吃,要不然吃一碗面条?简单又快,还好克化,晚上吃点儿也不怕积食了。”
佛拉娜应了,转头去敲弘晖的房门,等开门了,又问一次。
弘晖也不知道今晚上是怎么了,第一眼注意到的,依然是佛拉娜的一张脸——水润润的,白皙的像是透明的,天然的红晕在上面就像是最厉害的画家晕染出来的色彩,好看的让人头晕。
佛拉娜的眼睛尤其的漂亮,大,黑亮,神采奕奕,却又很神奇的带着几分沉稳,一看就让人觉得是可靠之人,值得信赖和托付的。
这会儿这双眼睛注视着自己,弘晖就觉得,那眼睛像是一个旋涡,要将自己给吸进去的感觉。但是,天杀的,他居然没有躲避的心思。
“表哥?”看弘晖没有动,佛拉娜又喊了一声,弘晖猛然回神,然后苦笑,伸手扶住额头:“抱歉,实在是太累了这几天,刚才有些走神,你问什么?”
佛拉娜又问了一遍儿,弘晖点头,也想尝尝佛拉娜的手艺,自打到了顺天府,他们不是在酒楼吃就是在小饭馆吃,或者就干脆请了做饭婆婆,相伴出行这么多添,弘晖真的是一次都没有尝过佛拉娜的手艺。
既然大家都愿意吃,佛拉娜也就不磨蹭了,转身就往厨房去。
富庆没事儿做,就过来帮忙烧火,二格格忙完了就过来帮忙洗菜剥蒜。
这三个人都忙忙碌碌的,就显得站在院子中间的弘晖有点儿很突兀了,他也不是不能干活儿的,想了想,就顺便去将桌子给擦了擦,然后又往水缸里拎了两桶水,打算等会儿烧点儿热水用——刚才发现暖壶里没热水了。
他和富庆是男人,冷水洗脸也无所谓,但是二格格和佛拉娜就比较讲究了,早上是一定要用温水洗脸的。
面条好煮,也就一刻钟,再从柜子里将做饭婆婆留下来的臊子拿出来淋在面条上,再将二格格喜好的青菜在汤锅里烫一烫,捞出来摆放在碗里,着就齐活儿了。
各人来端自己的碗筷,在堂屋里分开坐下——男人都是一大碗,女孩子都是一小碗儿,也就三两口的分量。
食不言,吃面条的时候尤其不好开口,所以大家也都是静悄悄的,只有偶尔嗦面条或者咀嚼吞咽的声音。二格格先吃完,笑嘻嘻的:“我来洗碗。”
富庆摇头,飞快的将剩下的扒到嘴里,然后摇头,佛拉娜帮他说道:“刚吃完饭也不好立即洗澡睡觉,得动一动,二哥的意思是他要刷碗。”
弘晖也伸手点了点自己——表示自己也可以。
佛拉娜笑道:“别争了,你们若是不想现在洗澡睡觉,那就去讨论讨论你们这几天忙活的事儿,商量商量咱们是不是该换一个地方了,洗完这种事儿,有我和二格格呢。”
倒不是觉得不好让男人做厨房活儿,而是单纯的也想自己多动一动,要不然今天晚上吃的两口饭明天早上就要变成腰上一两肉了。
女孩子越发长大,对自己的身材也就要求的越发的高了——尤其像是佛拉娜这种美了一辈子的,简直不能容忍自己的身材变形走样。
不为别的,就为自己健康——她上辈子可是病死的。虽说那会儿的病情和肥胖没关系吧,但是,御医是不是说过太胖了不好?说的就是乾隆的那位亲娘。
太医也说人身材适中是最好的,不能过分要求太瘦,也不能太胖。
所以现在吃完了多动一动,绝对是没什么坏处的。
两个男人也拗不过两个女孩子,索性就放开了,就一个洗碗刷锅,没必要争论太久。他们不用洗碗刷锅,但可以做点儿别的啊,比如说检查一下马车,刷洗一下马儿,再顺便商量商量下一个目的地。
顺天府只是他们的第一站,接下来,该是去山东了。但是,现在还有一个顾虑,山东的冬天,实在是太冷了。现在都已经是九月底了,京城所在的顺天府,都已经开始下霜,早起呵气都有白雾了,再往山东那边怕是已经结冰了。
结冰的话,一个是路不好走,另一个就是人不好受。小姑娘尤其怕冻,他们也不是没见过雪景的南方人,没必要非得去看看山东的冬天。
京城的冬天,冷起来虽然比不上山东,但该有的都还是有的——滑雪,溜冰,尤其是冰嬉,年年宫里都要举办的。倒是绕过去吧,又有点儿不合适,只剩下这么个地方不去,就好像画图的时候有个很重要的地方留了个空白一样。
这边两个人商量着,那边佛拉娜和二格格也在说这个事儿。
“早知道咱们该早几个月或者晚几个月出门的,现在这情况就有点儿不好办了,按照你之前规划的路线走吧,那肯定是要去个很冷的地方的,但要是越过这几个地方直接去南边吧,也有点儿太浪费时间了。”
“咱们不如选择中间的路,先去河南,然后去湖南,再然后往广东广西。”佛拉娜在脑海中回想了一下地图,立马就有选择了:“河南是中原地区,冬天想必过的也很有意思,咱们可以在河南停留一个月,然后腊月感到湖南,湖南已经算是不太冷的地方了,若是湖南太冷,咱们可以继续往前,直接去广东。”
据说广东到了冬天也是很暖和的,还有鲜花盛开。
不过停顿了片刻,佛拉娜又摇头了:“不行,路上结冰的话,咱们赶路就不好走了,倒不如现在就往暖和的地方去,趁着路上没结冰。”
她看一眼二格格,有些不好意思:“早知道这样就该听你的了。”
“你这话可说的不对了啊,我额娘经常说,这世上的事情啊,你只有自己做过了,自己体会过了,才有资格去评价,就像是咱们之前商量道路,如果不考虑天气的话,是不是就你说的最好了?现在不过是因为咱们在顺天府停留太久了。”
其实真正算的话,他们重阳节之后出的京城,半个月肯定能到山东或者河南,那现在从河南或者山东启程的话,腊月里到广东是正好的事情。
顺天府嘛,本来京城就是属于顺天府的,他们原本就没打算在这地方停留。
是后来弘晖打探到学院的事儿,想见识见识,这才耽误了半个多月的。
“世事难料对不对?”二格格笑嘻嘻的说道,佛拉娜顿了下,点头:“对,还有句话,计划赶不上变化。”
“规划当然是必须要有的,但是人都是活的,那计划自然也是可以改变的,到中途忽然想换条路也是正常的,不是非得说咱们必须得按照这个计划来对不对?”二格格又说道,佛拉娜点点头。
两个人算是将这话茬给揭过去了。
等厨房收拾妥当,弘晖和富庆也到了前院,几个人索性就趁着人都在,将后续计划给完善了。
经过商量,他们就决定三天后出发,正好弘晖的事情还有一点点儿小尾巴没处理好,二格格和佛拉娜这边呢,一个是给皇后娘娘的信件没写完,一个是账本还没总结,也还需要一两天的时间。
只有富庆闲着,所以佛拉娜就直接掏出来了银票:“你明天开始上街去采买,首先,这个小炉子得买,天气越发的冷了,我估摸着下个雨就得结冰了,咱们马车上得放炉子。然后,大氅,赶马车得要大氅,最好了,咱们这次是跟着镖局走,因为赶路的时候能有人轮班。”
否则一个人在外面冻着,一天下来怕是手脚都会冻坏了,他们是游学来了,不是来将身体给折腾坏的。
“大氅买最好的最保暖的,棉花也不很之前,咱们买羽绒的。羽绒的轻薄,外面再套一层棉花的。”二格格说道,就算是别人替他们赶马车,他们也不好亏待了人。
另外就是干粮,天气冷了东西能放得住了,就最好是多准备一些——尤其是腌肉腌菜之类的。长期吃这东西当然不健康,但是赶路的时候吃就又能添味道又能补充盐分,还是很不错的。
锅子碗筷之类的倒是不用另外准备了,他们租这院子的时候因着洁癖没打算用人家的,就全都是自己买的。
富庆算了一下,有些头皮发麻:“怕是咱们的马车装不下。”
“再买两辆马车,再买些被褥之类的,之前也就是短途,没用上,之后长途怕是要用上了。”弘晖说道,长途是很容易错过住宿的,到时候自己带着被褥,也方便休息。
另外,有小炉子了,总得有煤炭吧?当然,野外生火找柴火更方便,但是煤炭也少不了。
现在的两辆马车也得重新装改——得将门换成更结实的,更密闭的。
窗户就不能动了,生炉子的话得有透气的地方,窗户本来就只有窗帘遮挡,要是换了,怕是会出事儿。
等一切商量妥当,都已经快十一点了。
二格格先控制不住的打了个呵欠,佛拉娜就跟着起身:“还有什么没想到的,咱们回头再说,现在时候不早了,先睡觉,可别熬坏了身体。”
富庆和弘晖也都起身了,四个人各自回房间,一夜好眠。
第二天就忙活起来自己的事情了。
做饭的婆婆得说一声,日后不用人家了,就多给了一个月的工钱,也好方便她再找人家帮工。
院子还有押金在中人那边,也得富庆去找人来看一眼,将押金给取回来。
三天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反正一到这一天,他们就赶紧加快了速度了。早上六点钟起床收拾东西,七点钟就到了城门口,城门刚开,这边就出了城了。
当然,不是只他们的马车,还有镖局的马车也跟着呢。
镖局的马车是要往南边——趁着冬天快要到了,最后一次往那边采买菜干水果一类的,还有鱼虾之类的,到时候买卖年货上面就又是一大笔收入了。
镖局常年走南北买卖的路子,所以他们并不成河南湖南这城中过,只从边上走,有时候是官道,有时候就变成小路了,但是总的来说,速度是要快很多的。
本来佛拉娜他们的计划是五天之内到河南,结果第五天的时候他们都已经快到湖南的边界处了。
“你们这马车,用的马儿可都是好马。”富庆天性热情开朗,就和镖局的人闲聊在,一天天走下来的,这些马儿很少有休息的时候,结果还是走的这样快,这可都快比得上军中好马了。
“那你可是好眼力,一下子就看出来了。”领头的小队长很得意:“我们这马儿,那可是专门从蒙古买回来的,你知道一匹马多少钱吗?”
弘晖的眼睛就眯了一下——从蒙古买过来的?
知道大清朝廷,爱新觉罗家,为什么做了皇帝之后掌控整个大清,千万人之上,为什么还要委屈自己将闺女嫁到蒙古去吗?一是因为蒙古的马匹,大清没办法弄到更好的,每年只能从蒙古买。二是因为蒙古的部落,能帮助大清抵御红毛子。
马匹的重要性就不说了,打仗有五成看的就是军队中的马儿。
所以,朝廷从蒙古买马匹,那是绝不允许蒙古的马匹私底下再交易给别人的。换句话说,民间少有能从蒙古买到马儿的。
这一支车队,除了他们自己的马儿,镖局这边至少是带了十六匹马。这一路赶路,十六匹马可都是一样的表现,就没见哪个拖后腿的。
若是这十六匹马都是蒙古矮脚马,那这镖局还剩下的马匹,是不是也是蒙古马呢?
那镖局,至少得有三十匹马吧?
“那我可不知道了,不过我能猜,我原先啊,家里也有钱,我阿玛呢,给我买过一匹矮脚马,小母马,光是那一匹马就要十二两银子了。你这可比小母马值钱了。”
富庆笑嘻嘻的说道,伸手:“十五两银子?”
小母马年幼,还得养两年才能用,所以才略便宜,这种强壮的,正值得用的马儿,那可就不便宜了。
领队的哈哈笑道:“果然你这眼力很不错啊,可不就是十五两吗?不过,要是加上别的银子的话,那可就不止十五两了,你以为那蒙古的马儿是好买的?买了你得弄回来是不是?”
他伸手比划了一下:“算下来至少这个数了。”
富庆都吃了一惊:“三十两?”
领头的点点头,可不就是吗?给那王爷送礼的,然后运送回来的草料钱,杂七杂八的,他也算是镖局掌柜的侄子了,也听掌柜的唠叨过,那一笔可是花用了小一千两银子呢。
算账谁不会啊?这点儿简单的数字还能算不明白吗?
不过,倒也挺值的,马儿好,拉货就快,又多,这跑两三趟,买马的银子就能赚出来了。
小领队也有自己的想法——等过几年,他攒够了银子,就自己也买一匹马,不说远了,南北买卖了,就只近一点儿的,将乡下的东西带到城里卖,将城里的东西带到乡下卖,这不也能赚钱吗?
又能赚,又省了奔波劳累和危险,到时候娶个媳妇儿生个娃,人生可不就达到了巅峰吗?想想就觉得美滋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