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日出东方,柔和的日光斜射到平静的湖面,岸上,一位穿着灰色麻布衫的少年猛然睁开眼睛,仿佛做了一个噩梦一般,猛烈呼吸。
“前辈!”
他大喊一声,仿佛想起了什么,不顾一切的向那件茅草屋冲去。推开门,江太一就端做在床上,紧闭双眼。
李晨月忐忑的慢慢向前走,直到走到江太一面前。李晨月缓缓伸出手,然而,冰冷的身体早已经没了呼吸。
“前辈这是何必呢”
李晨月叹了一口气。然后跪下,向江太一磕头,道:“前辈一生为承诺而守,为承诺而战,最后,为了它奉献了生命,让晚辈明白了,什么是一诺千金。前辈舍身相救,如今又传我神功,既是救命恩人,又是恩师,如此重情,晚辈实在无以为报。”
李晨月又磕了几个头,唏嘘不已。一代剑神,就此陨落。
其实,当初剑神身受重伤,但能及时疗伤,性命总会无忧,但他还是选择用最后的生机赶回万代山,挥出自己的最后的生机救下了李晨月,并且强行续命,在后面的两年内助李晨月恢复,又传李晨月神功。这两年,其实江太一已经不算是活着了,只是吊着一口气而已,昨天强行传功,最后的气息也消失殆尽。
李晨月明白,江太一并非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自己以前的承诺。
江太一身边还有一封信,还有一个连剑鞘都没有,浑身包在破布中的剑。
信,是给自己的,剑,可以说,是江太一的第二生命,甚至在江太一的心中,剑比自己生命还重要。
李晨月当然知道,这把剑,乃是十大名剑之一,白骨剑。白骨剑神的称号,也是由此而来。
打开信封,李晨月看了里面的内容,无奈摇头,轻声叹道:“老骨头呀”
落水涧,半山处,李晨月挑了一个风景好的地方,将江太一埋葬于此,刻碑“恩师老骨头之墓”
不管怎么说,江太一照顾自己两年,改造体质,传授武功,已经是无比巨大的恩德了,虽然没有师徒之名,但李晨月不想让老骨头这样孤独的离去,所以今后将以剑神江太一徒弟之名,闯荡这个世界。
其实,李晨月知道,现代中的自己已经“死了”,牧晨月也是一样,其实都是“死人”了,没有人能在李晨月那样的爆炸中和牧晨月那样的伤势中活下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两人同时死亡的那一刻,自己却来到了牧晨月的身体中,而后生机延续,否则没有这样离奇的事情,江太一来的时候,看到的只有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既然认定老骨头为师,那么老骨头的仇,也是自己的责任,那怕面对的是剑神。
来到了自己的世界,他日必定登临巅峰!
到了那个时候,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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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答案都会有。
李晨月又在老骨头的墓前磕了几个头,这才说道:“老师所托,李晨月必当做到,请老师安心”
又陪了老骨头一会儿,说了一些话,李晨月这才起身,向外面走去。
白骨剑,江太一的意思,是要李晨月继承的,但李晨月还是将它同江太一一起埋葬了。
十大名剑,每一把都是神兵利器,要是放在江湖上,绝对会让世人争的头破血流。或许是李晨月刚刚踏上武学之道,对此没有什么概念,又或许这把剑跟了江太一一辈子,李晨月不想觊觎。
穿过林间小道,李晨月来到了一个小山村,名清水村。李晨月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寄居在一个农户家里。毕竟江太一可没有衣服吃的这些,要是跟着江太一一直在落水涧,李晨月早就饿死了。
两年来,李晨月每天都会给江太一带吃的过去,而后接受一整天的魔鬼训练,晚上再回到这个山村。
刚到村口,就听见叮铃铃的铃铛响起,只见一个八九岁的水灵小丫头骑着一头小毛驴正向他走来,小丫头手里拿着一根长木棍,木棍另一头吊着一根胡萝卜,就这样吊着小毛驴。
“晨月哥哥!”
小丫头看到李晨月,老远就高兴的大叫。
“英儿,你的萝卜被小黑吃光咯”
李晨月也笑着提醒道。
“啊”英儿惊慌了一声,连忙扬起长棍,却见胡萝卜完好无损,当下便明白了晨月哥哥又在逗她玩儿,不由嗔道:“晨月哥哥又欺负英儿,英儿不和晨月哥哥玩了!”
英儿一扭头,话虽如此,但英儿眼角还是瞟着李晨月。英儿骑着小毛驴,但也没有李晨月高。李晨月走过来,摸了模英儿的头,又从衣袖里掏出一朵花,笑道:“英儿别生气,看这是什么”
英儿看到花,一瞬间又变得开心,“哇!晨月哥哥,这是给我的嘛?快给英儿”
李晨月把花给了英儿,和她一起向村里走去。路上,李晨月心想,这小孩子啊,真好哄啊,要是自己以后的女朋友也有那么好哄那就好了。
英儿好奇的问道:“晨月哥哥昨晚怎么没回家,是在老爷爷那里吗?”
李晨月回答道:“是呀,不过晨月哥哥以后不去了,老爷爷走了,离开这个地方了,英儿以后也别去了,也不要告诉别人,知道吗”
“嗯嗯,知道啦”
英儿小鸡啄米般的点头。突然,英儿又想到了什么,问道:“老爷爷回家啦,晨月哥哥不会也要回家吧?”
“要回的,就要回去了,应该过几日就走了”
“啊”
英儿失落了下来,这个年纪的她,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
到了山村内,隆家三口子一如既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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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这让异界他乡的李晨月感觉到了家的温暖,隆家夫妇,还有英儿。
晚上,李晨月向隆家夫妇说了要辞别的消息,让隆家夫妇有一些意外,还以为是自己什么地方做的不好了,李晨月赶紧解释说自己是要回家了,隆家夫妇理解了后,又有一些遗憾。
隆叔叔说:“晨月啊,本来,隔壁村的翠花儿家托人来让我谈一下你的婚配啊,叔叔我可是收了别人的几个面饼呐,那翠花儿叔叔看了,虽然长相一般般,可能不太配的上你,但那屁股大好生养啊,那生孩子必定是大胖小子啊,说不定还是双胞胎,你这要走了,可让叔叔如何是好啊!”
这话吓的李晨月连忙关上房门,任由隆叔叔怎么敲门,李晨月就是不听。想不到,差点自己老婆就要有了,不行了,这个地方留不得了,明天一早就走!
看到李晨月这样的害怕,英儿想到今天的事情,不由的一阵舒爽,在一旁哈哈大笑起来。
第二天一早,李晨月辞别了隆家一家,隆叔叔从怀里摸出一个小袋子,这是他的一些积蓄,给了李晨月,说出门在外,肯定是要写盘缠的,叔叔家不富裕但也能自足,用不上这些。
李晨月哪里肯收啊,说:“叔叔,使不得,使不得”但身上的口袋大开,那钱袋就直接滚到李晨月口袋里了。
英儿骑着小毛驴,执意要送李晨月,李晨月没有拒绝。
路上,英儿说:“等英儿长大了,也要像两个哥哥们一样,看看外面的世界!”
“好”,李晨月允诺了一声。
隆叔叔有一儿一女,儿子年纪比李晨月略大,已经出去三年了。
“靖哥哥说,他已经拜入了一个大宗门,等不久发达了,就可以接我们出去了呢”
英儿又自豪的说道。
不久,就到了村口,李晨月看向英儿,说:“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就送哥哥到这里吧”
闻言,英儿愣了下,嘀咕道:“这么快嘛,好吧”
李晨月笑了一下,又过去摸了摸英儿的头,看着丫头难过的样子说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而且我们也只是暂别,以后等英儿长大了,想和哥哥玩儿,就来找哥哥便是。”
果然,英儿闻言又开心了起来,大叫:“好啊好啊,那英儿快点长大!”
李晨月不由感慨,这脸变的。不再停留,李晨月迎着升起的太阳向前走去,头也不回的向后挥手,留下一个帅气的背影。
一个远去的背影,一个骑着小毛驴的小女孩儿,在晨阳的照耀下,只看得见黑色的轮廓。李晨月的身影消失了不知道多久,英儿叹了一口气,也回村而去,突然,她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怀里,一摸,一个钱袋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这个地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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