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命
她紧紧抱住他的腿,不舍得松开,贴近脸庞,低声哽咽着,“不许离开我。”
李权蹲下身子,轻轻拭去她脸颊上的泪滴,温柔地抚摸着她那经过泪水洗礼后显得更加光滑的面庞。“我们回去吧。”
嗯。而后孙妤就忍着脚痛不出声地拉住他的手,不再分开。
可她那踉跄的步伐李权还是注意到了,“摔到脚了?”
“来吧。”李权蹲下示意她上他背上。
其实孙妤的个子很高,一米七五朝外的她在女人中已经属于那种鹤立鸡群了,而李权也属于那种发育比较早比较好的,个子从初中到高中直接窜了十多厘米。在加上他的两世为人,经历过那么多的事,不谈多复杂,也够曲折的。这其间沉淀的只有沧桑和故事,那种隐形的气质是改变不了的,所以在很多人看的第一眼他就不像一个高中生。比如大年初一在上海那堆人听到李权刚读高一后没有一个不目瞪口呆的。
李权背着个子不小但体重他甚至怀疑有没有过百的孙妤慢慢往回走着。
此刻的孙妤完全被幸福冲昏了头,亲昵的搂住他的脖子。这种待遇瞬间前后天上地下的区别,给予她最强烈的冲击。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气你不理你的。”她闭上眼睛趴在他那厚实的背上,低声道歉着。
李权摇摇头,“这不关你事。是我贪婪了。你和晴晴都是好姑娘,常人得其一恐怕早就不亦乐乎了。我却这样还不满足似的。”李权自嘲地笑了笑。
“不是的。是我们姐妹都喜欢你的。是我们都自愿的。就让我们这样走下去,好么?”
“晴晴那个笨丫头情窦初开的感情我懂。你喜欢我哪里?”
“我?既然我们都喜欢你,你身上肯定有能吸引我们的特征。”孙妤破天荒脸蛋红了下,没好意思说什么原因,有好多啊,似乎又没有。
其实爱上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那就是一种感觉,很简单却又很微妙。
孙妤自己都想不到自己会如此恋上一个人,一个比自己小好几岁的男子,自己都快大学毕业了,他才上高中。在遇到他之前,她如何都想象不到自己的将来会是如此。但却没有一点后悔的意思,只有庆幸。
她本身的性子并不是那种随便就会喜欢一个人。她从不会去主动发掘异性的优点,除非在她身边,很熟的人。她倒是很喜欢去总结别人的缺点,这也正是商场上需要具备的一种品质。所以这样的她注定很难碰到自己动心的男人,这才导致大学都快毕业了还没恋爱过,尽管追求明恋暗恋她的人早已可以组成一个加强连了。
从这就可以发现近水楼台的作用,李权要不是因为裴歆悦怎会认识她,要不是那时的他太小让人生不起一丝戒备哪会和她如此熟悉。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窝边草这只兔子不吃难道让那草独自枯黄老去?亦或是让别的兔子来吃?那得多蛋疼。拱手让人的优良传统在李权这是狗屁不通的。所以近水楼台先得月是没有错的,从小自己身边的资源就要利用起来,不然再往后数年过去的开放的年代,男女比例不平衡的年代,想等到上大学或者工作后再找对象的话,是很容易当接盘侠的,喜当爹都有可能。
“晴晴无论从年龄还是哪一方面都很适合你,以后她是你的合法妻子。我就这样一直做你地下情人。”孙妤紧紧搂住他。这也是她本来就定好的想法,她们姐妹也商讨过,孙晴晴当时是不同意,可比她年长几岁的孙妤没说话,只道是等她长大就会懂得了。中国的国情就这样。反正没有那一纸婚书又不是就不能幸福了,要学会变通。
李权皱了皱眉,这是第二女人跟自己这样说了。宁涵也说要一辈子做自己的地下情人,孙妤现在也这样。不过李权此时也没有反驳,只是轻声说他会给她们幸福的。此时反驳说大话也没用,况且他是真没想好怎么处理,看来得好好努力才是,有实力后可能性才会有,比如要是达到牛逼到那种程度直接修改婚姻法那不是都解决了。
孙妤也曾想过,虽然李权看上去格外成熟懂的东西道理貌似比她都丰富得多,但他毕竟还只是一个刚读高一的少年,就这么定下了他的未来怎能让她忧虑是不是太仓促了。万一以后的他上到大学走上社会接触到更多形形色色的女子更多五彩缤纷的诱惑怎么办。这也是她唯一疑虑的。她也曾和孙晴晴打过预防针,万一他以后碰到别的优秀出彩的女子,她打算给他几次出轨的机会,只要事后他能回来就行,她们可以原谅他。她想毕竟她和孙晴晴是好一送一的,两个都跟他这是多大的美事,只要他脑子不潮哪会想不明白,给他出轨的机会也是她懂得有些东西失去后才会越加发现珍贵,重新再来一次定会好好珍惜。
只是她不会想到的是未来的结局大大出了她的意料。最后的她也只能妥协再妥协,虽有不愿有伤心,但后来的她也知道她们并不是最早跟他的,要离开也是她们离开,但又非常舍不得,还不如杀了她了,所以只能一直退步,还好最后是个大圆满,还算和谐,最起码表面上和谐,虽然暗下有着分派,就像古代皇帝的东西后`宫样。
但此时的孙妤也只是想着怎样让他意识点要珍惜她们,所以她才会想着变相考验他,只是考验才刚开始就不得不终止了,她受不了了。
刚刚在家里他转身离开的那一刻她的心都碎了。这不是她可以掌控的。既然掌控不了,那就逆来顺受吧。这是命,她认了。自从遇到这个小冤家后,有多少事使她无奈了。
既然这样了,她也就只能希望这个小冤家会好好待她们。
(又是一个忍着头昏脑胀更新的一个夜晚。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