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天台的交锋
但她没有像其他孩子那样哭闹,她知道这些手段对爸爸不管用,就像她妈妈,只会让爸爸觉得厌烦而已。
爸爸这个人吃软不吃硬,她要拿捏分寸。
于是她对着静江笑道:“爸爸,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不要告诉别人哦!”
她坐在静江的车上,静江推着车一路向长门外走去,猫猫道:“那个阿姨的咪咪好小哦!”
静江嗝楞一下,随即忍住想要爆笑的心情八卦道:“真的很小?可我看她穿衣服看起来还可以啊!”
猫猫道:“对啊,我看她穿很多衣服也觉得她挺大的,谁知道到了浴室里面,衣服一脱——”猫猫用拇指和食指捏起来示意道,“喏,就那么扁那么小,跟一粒小黑葡萄一样。”
“噗——咳咳咳!”静江这回是真的忍不住了,笑的咳嗽起来,他说:“嗳嗳!!!你怎么能跟你爸爸讨论这种问题啊?!”
“不能讨论吗?”猫猫纳闷。
“爸爸是男的啊。”
“哦,好吧。”猫猫只得道,“我只是觉得她咪咪好小哦,还是妈妈咪咪大,妈妈会给我喝奶。”
“你妈早就没有了。”静江道,“你小时候喝得出奶藓,后来喝得都是奶粉。”
“是嚒?”猫猫情绪有点低落,随即又抬起头兴高采烈的问道,“那爸爸,你到底是喜欢大咪咪,还是小咪咪啊?”qupi.org 龙虾小说网
静江道:“滚蛋,臭丫头,我不告诉你。”说着,骑上车,准备回家了。
猫猫大笑着摇头晃脑:“我猜爸爸一定喜欢大咪咪,啊哈哈哈哈哈哈——!因为猫猫也喜欢大咪咪,妈妈的咪咪最软最舒服了!”
静江无语极了,恨不得一口气骑回家。
他生的这个宝贝女人实在是太丢人了!
“不过那个阿姨说那是因为她还没结婚的关系,她说她以后和你生了儿子,就给我喝奶。”
静江脸上露出一丝难以掩藏的欣喜,说:“她要给我生儿子?”
猫猫的眼神一冷,笑的天真烂漫道:“是啊。”
静江没再说话了,一个人骑着他的车。
途中猫猫又问:“爸爸,你觉得她好看,还是妈妈好看啊?”
这是他们父女俩第二次讨论这个问题了,猫猫想要知道,连着两次,他的父亲答案是否一致。
静江道:“怎么说呢,她也还不错吧,不过你妈妈是属于那种比较耐看的,就是别的人刚开始看会觉得还不错,但是看多了会厌烦,会觉得也很一般嘛!但你妈刚开始是那样,现在也还那样,不会觉得她变难看了,比较有味道。”
静江的脑中浮现起月茹的脸庞,心头一阵复杂情绪。
“这倒是。”猫猫总算松了口气,有了爸爸的答案,她欣喜起来,一路上回去再也没有多说什么了。
这是他们父女间的博弈,一个小孩对一个大人,一个想要看穿他的心思,一个试图掩饰自己的心思。
可那一天回到家,他们夫妻俩还是就为了一点莫名奇妙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说白了,他们甚至连为什么吵架都不知道,就是你也不让我,我也不让你,一句一句的叠加着充满怨气的话,积累上来,就吵开了。
静江一拍桌子:“吵吵吵,你天天就知道吵,你是狗吗?每天就知道吠?离婚!你不是上次就说要跟我离婚吗,离婚!”
月茹怔了一下,虽然眼底含着泪,但仍是梗着脖子道:“离就离,明天就去啊,谁不去谁他妈是王八蛋生的,不是人!”
但第二天他们当然没有去民政局。
因为静江和月茹都要上班。
月茹起来后就沉着脸装作昨天的事情没有发生过,只要静江不提,她反正也不会提。
静江也懒得理她,起来后径直上班去了!
虽然昨夜那场争吵战争是静江挑起来的,他却是比谁都要恨都要愤怒,只因白月茹不再是从前那个可以任由他搓圆揉扁的女孩子了,她会跟他顶嘴,会跟他不依不饶,他非常不喜欢这种原本胜券在握而今失去控制的感觉。因此一整天都沉着一张脸,生人勿近的样子,大家都看出来老大今天心情不太好,所以刻意避开他,按照静江这个脾气,谁这时候撞到他枪口上无疑就是炮灰的命。
孙惠茵却是一个例外,她下了班找到静江,一上来就柔声问道:“你今天是怎么了?中午在食堂看见你的时候,你就板着一张脸,谁惹你生气了?”
静江忍了片刻到底是没忍住,吐苦水般的道出实情:“还不是我那个老婆,我想想就气,我还没跟她提离婚呢,她倒是胆子大的,敢跟我提?她也不想想,我要是不要她,谁还会要她?她到哪里去找我这样的!”
“是啊。”孙惠茵颇为伤感的垂下头,“她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呢!”
静江被孙惠茵的表情弄得心头一软,叹息道:“你别这样,人与人之间大部分时候讲的是一个缘分,遇见的早了,大家都还年轻,一言不合或许就散了;有的人呢,明明很合适,可是遇见的时候不对,彼此身旁都已经有了约定的人,只能相见恨晚。所以时机很重要,既然是既定的事实,就不要再去折腾无谓的麻烦了。”
静江这话明着是说给孙惠茵听的,其实何尝不是说给自己听的呢?!
他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近来他总冒出一个念头,想为什么自己没有早一点遇上孙惠茵呢?
她那么善良,那么温柔,就像人们常说的,是个水做的女人,她不像卢丽华那样大胆而肆无忌惮,也不像姜瑞香那样固执倔强不听人劝,更比她老婆有情趣的多!
他还记得,有一年结婚纪念日,他兴致勃勃的带着月茹去听音乐会,结果谁知道开场不过才十五分钟,静江正握着月茹的手跟她解释道:“喏,现在演奏的这个是大提琴。”就听到一把呼噜声,他侧过头来一看,好么,她老婆白月茹正仰着头靠在椅背上已经睡着了。
那一天,他一个人看完了整场音乐会,从此再也不带月茹去这样的地方了。
尽管他自认不算什么特别有文化的人,但起码至少该有的修养还有一些,像她那样子的形象,他就是有再多的脸也不够丢。
然而孙惠茵就不同了,孙惠茵就像是一个未知的,有待开发的新鲜领域,每天都带给他不一样的感觉,她懂得很多,与静江在一起经常是你一言我一语的搭配起来,有时候遇到自己不懂得,她还会虚心求教,真诚的对静江说:“师兄你懂得真是很多,你要不说给我听,我一辈子都不知道狼还会怕火。”然后托着下巴,一双剪水秋瞳痴痴的望着他。
此刻的方静江就像任何一个雄性一样,恣意的展现出他们原始的力量,才华和能干。
由是,孙惠茵看她的眼光怎么会不越来越迷恋!
这种迷恋的目光就像是方静江死水微澜的婚后生活里的一道曙光,拨开了层层的雾霾,给了一丝新鲜的氧气。
他现在尤其喜欢加班,享受着每天和孙慧茵那美妙的一时半刻,哪怕只是一杯茶的时间,也足够他快乐一天。
后来为了争取更多的私人时间,静江把自己抽烟去天台的这秘密据点分享给了孙惠茵晓得。
那里白天一个人也没有,随便你作什么事,都可以无所顾忌。
不过方静江是一个老派兼守旧的人,他即便带了女人来这里,也只是抽烟,聊天,来排遣自己心中的郁闷罢了,倒不是来偷情的。
孙惠茵却不是那么想,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离猎物又近了一步,已经进入了对方可以信任的范围中心,她几乎每天都去天台那里陪静江。
暗号就是她从他办公室门前悠悠的走过,然后静江就会拿起一包烟尾随其后。
有一天,天气晴朗,午后清风徐徐,阳光晒在身上暖暖的,孙惠茵带了一本书上来,说要念一首诗给他听,写这首诗的人是新月派的代表人物,叫做徐志摩。
她的声音疏朗,像涓涓的溪水流在林间流淌,敲打在河床里的石砾上,清脆又温软。
她念道:“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念完了,孙惠茵道:“他是个大才子,可最传奇的除了他留下来的诗句,还有他动人的爱情故事。”
静江微笑的聆听,他就像一个在验收女儿读书成果的父亲,自豪骄傲的同时更觉得欣赏,他想,他的老婆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徐志摩。
孙惠茵接着道:“徐志摩是杭州人,家境殷实,他在私塾的时候学习成绩总是第一,后来到了上海求学,考进了沪江大学,就是这一年,他家替他包办婚姻,逼他娶了宝山罗店巨富的女儿张幼仪。”
静江挑了挑眉:“那他们不是门当户对?”
“以前的人是这么说,可徐志摩毕竟是个才子,张幼仪懂什么?”孙惠茵道,“她不过就是一个家庭妇女,哪里懂得他的理想和他的抱负,所以两年之后他就北上了,拜了梁启超为师。”
“他在北方上大学时期,亲身感受了军阀混战的场景,他厌恶这样的社会,决计到国外去留学,寻求改变现实中国的药方,实行他心中“理想中的革命”。”
“他离开北大的同年从上海启程赴美国学习银行学。留学第一年,进的是美国克拉克大学,以期自己将来做一个中国的“汉密尔顿”。”
静江听到这里,‘嗤’的笑了一声:“他倒是把自己看的挺高。”
孙惠茵没有回答,而是继续说道:“入学仅仅十个月即告毕业,获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奖。但他并不以此为满足,当年即转入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进经济系。”
静江听到这里有点没什么耐心了,“一个男人,一会儿拜这个人做老师,一会儿又学历史,一会儿又学经济,我承认他可能智商很高,是个读书的材料,可做人怎么这么没有定性?估计你说的他后来的婚姻大概也跟他求学的经历差不多吧,看起来高调富丽堂皇,实则一团乱麻。”
孙惠茵一怔,没想到方静江眼神这样的毒。
她讪讪道:“确实…是如此吧。”
静江耸了耸肩,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
可孙惠茵还没有说道她想表达的重点,只得硬着头皮继续道:“他在美国待得这两年里,被英国哲学家罗素吸引…又远渡重洋,去了伦敦。”
静江扶额:“我的天哪,又来了…这回是哲学,嗳,我说他读那么多有的没得能救国吗?不如直接上阵去打战吧,我就恨我没生在那个年代,否则老早上阵去打鬼子去了。这种男人就只能靠吹,哄哄你们这些小女孩儿。”
孙惠茵红着脸道:“可他诗写的是不错嘛,而且我就要说道关键了,他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心底苦闷又彷徨的时候,认识了林长民和他的女儿林徽茵。”
“徐志摩一下子就爱上了林徽因,那个时候徐志摩的父亲不满他丢下妻儿不管就买了一张船票,也不管徐志摩同意不同意,直接把张幼仪送了过去,让他们夫妻团聚。”
“这是好事啊。”静江道。
“可事后人家采访张幼仪,张说,她其实一点儿也不想去,因为她知道他的丈夫一定不想见到她。果不其然,当她下船的时候,她就看到徐志摩站在那儿,她一辈子都忘不了他当时的表情,有多么的嫌弃她和不厌烦呐!”
“哼!”方静江冷笑一声,“放着老婆和孩子不管,爱上一个名门淑女,他倒是挺会选的啊。”
“可惜啊…”孙惠茵道,“林徽因并没有选择她,她说‘徐志摩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多聪明的姑娘啊!”方静江道,“这样的男人离得越远越好。”
接着,孙惠茵还没说,方静江已抢先继续说下去了,“他逼着张幼仪离婚,让她堕胎,这个事情我知道,我就是好奇,一个男人,总说自己和妻子的婚姻是不自由的,是父母包办的,那么你生了一个又一个,接着妻子到了身边,你一边和她同床致使她怀孕一边还跑去和别的女人求爱,这个时候难道是有人用枪顶着他的头要他和老婆过夫妻生活的?好笑不好笑啊!一个男人敢做不敢当,贪慕虚荣,别以为我不知道他做的那点儿事,接着还有陆小曼呢,对吧?!”
孙惠茵一阵尴尬,“师兄,原来你都知道啊!”
方静江眯起眼来抽了口烟,目光在烟雾中浓浓的看着孙慧茵道:“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当然不知道的你都替我补充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些。至于他和陆小曼那些事儿,我真不喜欢听。什么叫真爱?那都是打着幌子行流氓之事。那都和欲有关,和爱无关,和爱绑定在一起的是责任和忠诚,如果你爱一个人,你不会想要伤害她,而不是说,为了爱,我们要冲破牢笼,哪怕浑身伤痕累累也不怕,这是演戏给谁看呢?我不知道外人看了会不会看觉得——啊,这就是真爱,轰轰烈烈!这绝对是傻逼的想法,我估计当事人只能麻痹他们自己,让自己觉得他们这样做是对的,是有理由的,好心安理得的背叛。”
“而且据我所知,这位陆小姐原来有个挺有前途的丈夫,她都已经为他的丈夫怀孕了,这个徐志摩还老是写信去勾引她,怂恿她和老公离婚,好像不和她老公离婚,她就不够进步,不够有思想,写的那叫一个冠冕堂皇,姓陆的那个女人也真傻,最后还真的把丈夫的孩子给打掉了。”
“我呢,一直觉得一个人应该有自知之明,很多事要量力而行,徐志摩不过就一代文人,就算他有天大的抱负,就算他想要救国救民好了,我也不觉得勾引这些名女人能为他的救国事业添砖加瓦,更别提他还倒卖一些不值钱的假货冒充文物卖给洋鬼子了,这可不是我说的,是他自己在给陆的信里写的,你不信可以自己去看。后来那个姓陆的不是还抽大烟了嘛,绿帽子也给他戴的高高的,那时候他显得多可怜啊!去北大教书,还要飞机往返,为了省钱,坐不用付钱的航班,结果飞机失事死了。多少人为他痛惜哀惋,说实话,你要我惋惜他的才华,那可能有点儿,可你要我同情他,我办不到。一个抛妻弃子的男人,一个勾引有夫之妇的男人,有什么值得歌颂的?!而且是他自作自受,他自己要娶陆小曼的,他自己要勾引人家红杏出墙的,你怪谁啊?”
“由此可见,贱%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还多亏了我们政府宽大,最后竟还照顾了他的遗孀陆小曼!”
方静江一口气说了一堆,好像是把心中想发泄的都发泄掉了。
弄得孙惠茵尴尬不已。
方静江道:“你呢,和我老婆不一样,我老婆整天看琼瑶,怪讨厌的,哭哭啼啼,但是最起码她做人本分,我奉劝你一句,看看诗词可以,做人这东西,还是不要轻易学他们,做人得自己学着看着,一步一个脚印。”说完,他深深的吸了口气,他已经抽完了烟,觉得舒畅的不得了,道:“好了,今天就这样吧。再见。”
“嗳——”孙惠茵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静江就决绝的下楼了,只留下孙惠茵在原地冷冷的看着他的背影。
看起来方静江竟也不傻嚒!
比她遇到的那些蠢蛋难搞的多了。
孙惠茵的手指甲深深地嵌进了肉里。
再温暖的阳光此时都觉得刺眼了,她下楼的时候,将徐志摩的诗集往楼梯间的垃圾桶里狠狠一丢。
作者有话要说:文中:他在北方上大学时期,亲身感受了军阀混战的场景,他厌恶这样的社会,决计到国外去留学,寻求改变现实中国的药方,实行他心中“理想中的革命”。”
他离开北大的同年从上海启程赴美国学习银行学。留学第一年,进的是美国克拉克大学,以期自己将来做一个中国的“汉密尔顿”。——这一段话引用及修改自百度百科的介绍
另外文中静江和孙惠茵对于这三个人的看法是他们的事,不代表作者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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