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好吃的你就来劲,真是个小馋猫。”杨小蛮又气又好笑地看着贪吃的刘博儿,真被这小吃货给打败了。
“民以食为天,民以食为天。”刘博儿就抓住了这句至理名言来反驳,开心地哈哈大笑。
“那衣服穿好了,你自己刷牙洗脸,我去给你准备早餐。”杨小蛮帮他把穿好的衣服再整理了一下。
衣服虽然普通,但这精气神却非常重要,可不是几件衣服可以衬得出来的。
好在刘博儿身强体壮,爱好读书,专研学业,身上不自觉地散发出一股淡淡的书卷气息。
一直以来,杨小蛮可从未把他当成自己的小丈夫,相处下来,她更是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弟弟一样,是手足之情。
杨小蛮帮他准备好水,刘博儿很听话地自己在房里洗漱。
趁这时间,杨小蛮出去刚想帮忙,张彩云已经一个人把所有的血迹都处理干净,院子里比之前更加整洁。
“小蛮,你现在总该告诉我了吧。”张彩云有些累得气喘吁吁,说话自然没了往日里的霸道之气。
杨小蛮这下已经不需要那些准备好的说辞,直接带着张彩云进了柴房。
厨房里是一身血衣,昏迷中的司徒轩。张彩云看到面无血色的司徒轩,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说不出一句话来。
胖成水桶的身子走到司徒轩旁边,半蹲着身子,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
千万别死在她们家里呀,那样真的是太晦气,而且还会惹来无尽的麻烦。
昏迷不醒的司徒轩,面色苍白如纸,不过幸好鼻翼间还有微弱的气息,证明他还没死。
缩回手,张彩云起身在柴房里踱步转悠,嘴里不停地叨叨:“怎么办?怎么办?……”
这司徒轩她当然认得,据说他的父亲是知府大人的恩师。虽说他本人只是一个有钱的公子哥,但他还有一个做知县的朋友,只是这样来头就已经非同小可。
“娘,不如我们送他去就医吧?”杨小蛮适时开口,帮忙出主意。
原本她就没打算收留司徒轩几天,昨晚就打算着如果天亮司徒轩醒来,就可以送他去县衙。如果他没醒,那就送他去就医,然后通知白牧歌来接人。
远近也就一天的时间,事情应该是很好解决的。
“就医?”张彩云疑惑地开口,然后又摇头否定,“不行啊,他这伤不是普通的伤,万一被怀疑是我们伤的他,那岂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他的伤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你大可安心。”杨小蛮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直截了当地把他送走。
“那也不行,看他这样子,不死也差口气儿。还没怎么折腾就断气了,我们就更加说不清楚了。”张彩云也是非常头疼,面对这样的事,她自然是没什么好主意的。
“不送走,难道还养在咱们家里?”杨小蛮十分不爽地问,这家伙,天生就是个大爷,不用猜也知道是个非常难侍候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