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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了掏口袋,现在已经是空空如也一文不名,想起洪亮刚才要给他的那两大摞钱,金帅又感觉到有点后悔,那怕留下点钱打车也行啊,难道洁身自好就非要受穷?
回到了租住的小屋,远远的就闻到清水面的香味,金帅笑了,看来今天晚上又要吃面条对付肚子了。
金帅的同学加死党李志,正在呼哧呼哧的吃面,看到金帅回来了,指了指灶上的锅:“你小子这大半天都没见个人影,面试要这么长的时间啊?我煮了一锅面快去吃吧,我吃完了还要去上工。”
“你也找到工作了?”
“也算是一份工作吧,到码头上当搬运工,工钱是一天一结。听工头说,干的好一天能赚五十块,这样我们两人的生活费就解决了,一天再省出二十块来,房租也就有了,其他的就只好走一步说一步了。”
一个学金融的大学生,去码头上当搬运工,这件事情让谁听到心里都不会好受,金帅鼻子有些酸酸的,强装出了一副笑脸。
“李志,你先不要去当搬运工,咱们有办法了,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看样子你被七彩公司聘用了?”
金帅一边吃面一边说道:“知我者李志也!还真让你猜对了。七彩公司不仅聘用了我,而且他们的老总还认我当弟弟,让我去给她当助理。”
李志放下手里的碗,摸了摸金帅的脑袋:“你小子没发烧吧,还有这种好事?我猜猜,这个老总一定是个女的,而且还是一个人老珠黄、满身肥肉的老女人。”
“错了,是女人不假,但不是老女人,告诉你吧,我的巴姐可是一个非常迷人的大美女。”
李志惊讶的看着金帅:“完了完了,你真的完了,见了一面就迷上了。我告诉你,这个女老板肯定想把你当小白脸养起来,你可要小心啊,千万别让人家老公拿刀来砍你。”
“你又错了,以我的眼光来看,巴姐绝对不会是这种人的,我告诉你,人家现在还是独身呢。”
“你就瞎吹吧,第一次见面人家就会告诉你是不是独身?你又凭什么说人家还没有老公。”
金帅笑了:“这你就不懂了吧,看她手上戴的戒指呗。一般的情况下已婚女人无名指上都会戴婚戒的,而聂姐只是在中指上戴了一只翡翠戒指,这就完全可以证明她是独身。”
李志叹了一口气:“金帅啊,我记得你和我讲过,你老神仙爷爷曾经说过,不到三七之年不能破童身,否则就会吐血暴病而亡。大学这四年里,有那么多的女生倒追,你一个都没有动心,难道你这位刚见面的巴姐就让你动心了?你听听的,巴姐巴姐的,叫的这个亲热啊。”
“我怎么会不记得我老神仙爷爷的嘱咐,他老人家可是一位神人,讲出来的话无一不准。你放心,我去七彩公司是打工,又不是去卖身的,巴总再漂亮,我自巍然不动,我就不相信她还能把我一个大男人怎么样了!”
李志放下碗站了起来,顺手从床上拿起一顶大草帽:“行了,我要去上工了,不过作为兄弟我要劝你一句,还是要小心为好。你找到工作是件好事,可是在没发工资之前咱们总还要吃饭吧,这个月就算我养你,下个月你就要养我了。等到赚够了钱还清学费,拿到毕业证,咱们就一起回我老家。反正你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亲人也没有,我这个当大哥的总不能连自己的兄弟都不管了吧。”
李志走后,金帅碗也没有洗,就把自己重重的扔到了床上,中暑之后身体一直还没有恢复,刚才又和人家打了一架,全身还有些酸痛,现在最缺少的就是休息了。
从枕头底下翻出一个压扁了的烟盒,抽出一支邹巴巴的香烟,点上美美的吸了一口,不到十平米的出租屋,立刻弥漫着一股劣质烟草的味道。
今天这一天的经历实在是太充满戏剧化了,去七彩公司面试,不仅得到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而且还认了一个美女总裁当姐姐。回家的路上中暑晕倒,又制服了一帮混混,差一点就成了他们的老大。
金帅翻了一个身,让自己躺得更舒服一点。每天晚上睡觉前,把这一天做过的事情再想一遍,是金帅坚持了十几年的好习惯。哪件事情今天做的很好,今后还需要继续发扬。那件事情做的还有缺陷,明天又该如何补救,金帅都会想的清清楚楚。
正是因为如此,金帅在大学期间不仅学习很好,就是与同学们相处的也很不错,在拒绝一些大胆向他示爱的女生时,金帅也做得合情合理,并没有发生过因爱生恨的情况。
“李志讲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金帅自言自语的说道:“难道那位巴总真的要把自己当做小白脸养起来?”
金帅坐了起来,他认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巴总那么有钱,又是那么漂亮,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都是一些有钱人,也绝对不会缺少一大批追求她的青年才俊,人家能看得上自己这么一个穷学生?
退一万步讲,巴总即便是真的看上了自己,只要自己不动心她又能怎么样,难道她还能来个霸王硬上弓不成?上学期间有那么多的女生向自己示爱,最后不都很好的解决了么,也并没有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自己行为端正以礼待人,就不信不能感动对方。
如果巴总真是一个厚颜无耻的坏女人,那又该怎么办呢?想到这里,金帅把烟头扔在地上,狠狠的踏上了一脚。他此刻已经下定决心,如果真的走到这一步,就毫不犹豫的离开那家公司,天下之大难道还会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不成。大丈夫活在世上,就应该闯出一番自己的事业来,吃软饭是被人瞧不起的,这可不是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能做的事情。
金帅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着,无意中看到桌子上那个乌黑的象棋合,此时他想起了老神仙爷爷曾经和他讲过的一邪,也想起了他的童年往事……
河西省双龙寺的老神仙,把穆国兴送去厩读大学之后,第二天就告辞了青石村的乡亲们,背着简单的行囊,云游四方去了。
老神仙一路向南而行,风餐露宿依靠行医为生。由于老神仙医术高明,无欲无求,善以待人,深受老百姓爱戴,常常在一个地方一住就是几个月。就这样,直到第三年的春末,他才来到了江北省一个名叫乌龙镇的小镇。
江北的春末夏初天气已经非常炎热,走到一处翠竹环绕的民宅前,老神仙眼睛一亮停住了脚步。
一棵大榕树下,一老一少正围着一张小桌子对弈。小男孩虽然长的眉清目秀,但是身体却是非常的瘦弱,小胳膊瘦的好似麻杆,细细的脖子顶着一颗大脑袋,手里正拿着一颗棋子,裂着没有门牙嘴巴,得意洋洋的笑着,笑容显得非常狡黠。
男孩对面的老人大约古稀之年,白发下是一双智慧的眸子,颌下一绺花白胡须,一举一动甚是儒雅。
老人此时也看到了老神仙,微微一怔急忙站了起来:“老哥是从哪里来,到我们这个小镇是走亲还是访友啊?”
“呵呵,我既不是走亲也不是访友,只是四处走走看看,看到你们祖孙二人在下棋,前来讨碗水喝。”
老人笑了,递过一把竹椅请老神仙坐下来,然后去屋里端出一套紫砂茶具,冲上水后,不一会就茶香扑鼻。
“老哥请用茶。”
老神仙微笑着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连声赞道:“好茶,好茶!这是今年的新茶银山毛尖吧!”
“老哥说的不错,这是我的徒弟前一阵子托人给我捎来的,我一直舍不得喝,今天碰上老哥了,咱们就一起尝一尝。”
两位老人聊天的时候,旁边那个小男孩忽闪着一双大眼睛,一直在看着老神仙,过了一会突然指着老神仙叫了起来:“外公,我认识这位老爷爷。”
“别瞎说,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位老爷爷,你怎么能认识呢?”
老神仙哈哈大笑:“无妨无妨,这说明我和你的外孙有缘。”
老人奇怪了:“老哥怎么知道这孩子是我的外孙,而不是孙子或者是其他人呢?”
“此乃天机不可泄露。我不仅知道这孩子是你的外孙,还知道此子自幼就未见过父亲,母亲则是三年前遭横祸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