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歌看看趾高气扬地、没有半点内疚的小黄黄鸡。
再瞧瞧脸上带血,头发『乱』糟糟地没了从前俊雅的顾珩。
总觉得,遇到了一个世纪『性』的难题。
女朋友和妈妈一起掉进水里,救哪个?
她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附和顾珩的话:“好,一会去酒店里,咱们两个亲自把它炖的吃掉,你拔『毛』清理,我来炖。”
声音激愤,好似真在为顾珩抱不平。
小公鸡听到言歌的话,一跳站起,抖了一下矫健地小身板,浑身炸『毛』地瞪着言歌。
言歌瞪它:“敢在我男人头上撒野,不想混了你!”
小黄黄鸡两条小短腿倒腾着,快速冲到言歌的脚前,在言歌脚踝上啄了两口。
在言歌惊讶地目光下,它又跑回角落里,将头埋在椅子底部的缝隙里,然后翘着屁股,把屁股对准了言歌。
言歌:……
好家伙,做了坏事还不认错,脾气比她还大。
她才是大爷好不好。
顾珩目瞪口呆。
这只鸡,怕是成精了吧。
不过,这也不能阻止他要炖了这只鸡的决心。
从小到大,敢在他头上拉屎的家伙,也就这只鸡。
不把它炖的吃了,他就不姓顾!
言歌可怜自家的男人,车子在这时候到了酒店的停车场。
言歌拉着顾珩的手一起下车。
也没搭理那只窝在角落里的小公鸡。
小黄黄鸡比她速度更快,虽然是最后跳下车的,但两条小短腿呼呼呼地像是风火轮,很快就超越了言歌和顾珩,一骑当先。
言歌愤愤:“跑这么快,怕是不知道自己要赴死吧,一会回去就把它炖掉,炖个公鸡汤,晚上咱们两个都不用去吃饭了。”
顾珩没接话。
虽然受伤的是他,但是言歌比他更愤怒,这令他飘飘然地,觉得女朋友真的是比他想象的还要在乎他啊。
他紧紧捏着言歌的手,思来想去,还是说:“这只鸡,挺聪明的。”
言歌还是一脸愤愤:“聪明也没用,它敢欺负你,就要知道下场。”
顾珩:……
莫名很开心呀,他控制不住自己,嘴角已经高高翘起来了。
不是剧组人员住的那个平常酒店,这个酒店比较高档,顾珩定的是总统套间。
小黄黄鸡跑到电梯旁还不忘等着。
大厅里的人们都啧啧称奇,觉得这只鸡养成精了。
顾珩和言歌进了电梯,小黄黄鸡立马也冲了进去。
生怕被落下般。
进电梯后,它就站在言歌和顾珩两人前面的中间位置。
仰着头挺着胸,翘着自己那几根尾巴上的『毛』。
像是带着手下去视察的高高在上的王。
威风的不行。
顾珩:“这傻鸡,得瑟什么,都不知道马上就要把它炖的吃了。”
言歌恶狠狠补充:“炖之前还要把它『毛』扒光,拆皮拆骨。”
顾珩:……听着有点凶残。
就是一只屁也不懂的小鸡,这么对待,有点血腥啊。
他有辣么一点点不忍。
不过,女朋友是在为他出头。
他肯定不会去打击女朋友。
只能默默为这只鸡点了根蜡。
这家伙招惹谁不好,怎么偏偏就招惹了他女朋友的男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