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袍军,都是一人三骑的配置。
而且,因为晋军这边并不缺战马,白袍军在战马上的配置,自然,还在当初在益州的时候之上。
在临出发的时候,白袍军身上虽然并没有多携带干粮,但也足足带了十天可供食用之用。
因此,陈庆之快速杀到扬州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做出动作,反而是一路冲过了豫章,向着丹阳的方向杀去,似乎是要一鼓作气杀向朱元璋的大本营吴郡。
陈庆之的这个行军轨迹被察觉之后,留守在扬州各地的将领可谓是慌了神,这要是大本营被陈庆之给闹上一回的话,赵匡胤就是他们的前车之鉴。
因此,不少人都被牵动了心神。
不管能不能赶上,扬州各地仅有的一点防守力量,都想尽一切办法从各个方向向着吴郡的方向围绕而去。
但眼看着陈庆之距离吴郡的方向越来越近,可陈庆之却突然一个转身,一口气杀入了会稽之内。
七日之内连破三城,但扬州这边却连陈庆之的行踪也无法完全掌握,也只是偶尔发现陈庆之行军留下的痕迹。
扬州这些年虽然在朱元璋的统治之下发展的相当不错,但这个时期,在经济重心南移之前,扬州的底子毕竟不行。
而扬州六郡之中,豫章郡和会稽郡是面积最大的两个郡,在六郡之中,是人口密度最小的两个郡。
再加上这里曾经受山越之灾影响较重,对于陈庆之来说,这里相对来说更容易隐藏自己的行踪。
这要是在其他几郡的话,怕不是他走到哪里,没多长时间就会被人发现他们行走过的行踪。
以大汉的人口密度,他们不可能走到哪里,杀到哪里,以掩盖他们的行踪,这是没有意义的事情,而他们也没有太多的时间,掩盖他们的行军痕迹。
而陈庆之在会稽郡之中不断的攻城掠地,虽然表面上看是没什么规律可言,可朱元璋的手底下从来都不乏高人。
就算是陈庆之似乎有所掩饰了,但这些人却依旧可以依稀的判断出,按这条运动轨迹而言,似乎最后的方向居然是返回到交州之中。
这个判断,又一次将扬州军的这些人吓了一大跳,陈庆之兴师动众的逛了这么一大圈,却又返回到交州之中,似乎是多此一举。
但问题是诺大一个交州,陈庆之绕这么一个圈之后,返回交州不代表就要返回到他来之时的地方了。
扬州和交州挨着的地方,只有一个地方,那就是南海郡,而偏偏如今的南海郡就是扬州军最后能够在交州掌握的地方。
南海本来就顶着前线吴起的大军,这个时候,如果陈庆之的白袍军突然从后面杀上去的话,整个交州都将会落入到敌方的手中。
一旦到了那个时候,扬州将会面临最危险的情况。
但谁又能想到,陈庆之却再一次虚晃了一枪,等到所有人都以为他的方向真的是交州的时候,他却又一次折返回了豫章,又是一口气拿下了好几座城池。
霍去病和陈庆之的作战目的不一样,当时的霍去病出兵中也为了其作战目的因此才制造出了百万流民。
而如今的晋军打这一仗是为了统治整个南方,真要是再一次在南方之地,也制造出百万流民的话,最后留给的是自己的锅。
有些手段不是不可以用,但没到了那个时候就没有必要用。
但是,陈庆之这一路上依旧引起了很多动荡。
陈庆之这一路上虽然所破的城没几座,也就是到了必要的时候,选择几座小城,破城来补充一下自身的给养。
像那种兵力不过几十最多也就几百的小城,在陈庆之的面前和白给没什么两样。
但陈庆之破城之后,势必会杀光主要的官员,并且大开府库。
但偏偏这两个郡,不管是哪个郡,都融合了大量的曾经的山越人口。
山越原本就多行抢掠之举,如今,府库大开,抵抗力量被陈庆之杀的一干二净,等到陈庆之他们走后,这不相当于直接将大米缸敞开了放在这些老鼠的面前吗?
因此,别看被攻破的城池不多,但这些城池这个时候却已然乱套了,硬生生的被制造出了不少土匪来,而这些所谓的土匪,不仅有曾经的山越人,还有破城之后没有被清理掉的兵痞。
因此,虽然似乎表面上陈庆之这一路没有霍去病在中原搞的动静那么大,但却依旧将扬州后方整的乌烟瘴气。
吴郡,金陵,当然,现在已经被朱元璋改名为南京了……
南京是我国的著名古都之一,历史上有很多的名称,如金陵、秣陵、建业、建邺、建康等等,而“金陵”名称的由来,就是关于古代南京的“王气”最早的说法。
这一名称可以追溯到东周时期:东周显王三十六年,楚威王讨伐越国,灭越,在石头山建金陵邑。楚威王欲在此筑城,而听人言此地有王气,乃埋金以镇之,故名“金陵”。
到了三国时,孙权的重臣张纮直接讲述了“访问故老,云昔秦始皇东巡会稽经此县,望气者云,金陵地形有王者都邑之气,故掘断连冈,改名秣陵。今处所具存,地有其气,天之所命,宜为都邑。”的事情。
晋《吴录》中也说诸葛孔明对于吴国都城建业有“钟阜龙蟠,石头虎踞,此乃帝王之宅也。”的评价,可见时人对于金陵的“王气”已是深信不疑。
甚至声称害怕的秦始皇“掘断连冈,堑凿北山”,来泄走金陵的王气。
朱元璋对此也深信不疑,并请来高人于吉为此而正名,以此为自己的王都,在南方之地对于金陵帝王气大为宣传,并大张旗鼓择良辰吉日改其名为南京。
而此时此刻,朱元璋的王都所在,在规模宏大的吴王府之内,原本一向儒雅亲厚的朱元璋的长子朱标,居然破天荒的发了火,指责殿内文武一个个的鼻子骂。
因为陈庆之的事情,朱标的头也大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