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马尔福家族?我记得他们喜欢和麻瓜联姻

一时之间,车厢内只剩下品尝冰激凌的声音和列车运行的轰鸣声。

当三份冰激凌都被一扫而空后,莱斯又变戏法般的摸出了一堆泡芙、布丁和奶油小蛋糕。

赫敏&达芙妮:Σ(っ°Д°;)っ

你到底带了多少甜点啊?你是洗劫了哪家甜品店吗?

对此,莱斯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这个时代的甜品实在是太棒了,他根本无法抵御它们的诱惑。

一千年前的厨师只能拿蜂蜜和铅糖调味,甜品种类比现代可单调太多了。现代的任意一种甜点,拿到一千年前都属于降维打击,也难怪莱斯会沉迷于各种甜点心无法自拔了。

虽说嘴上吐槽着吃太多甜食会导致牙齿疾病、身体发胖,可哪有小女生能抵挡甜点心的诱惑呢?所以片刻之后,车厢里每个人的手上都多出了一份甜品。

“你们知道吗?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今年也来霍格沃茨上学了。”

品尝甜点时,若是没有闲聊相伴,那甜品的滋味是要大打折扣的。达芙妮深谙此道,于是主动挑起话题,打开了话匣子。

“哦,是那个哈利·波特!很多书里都提到过他!”赫敏如数家珍一般盘点起了提到过“哈利·波特”这个名字且被自己看过的书。

正当几人的谈兴逐渐升起时,车厢的门被敲响了。

打开门后,一个眼圈红红的圆脸男孩怯生生的站在门外,用带着哭腔的语气说道:对不起,我想问问,你们有人看见我的蟾蜍了吗?”

达芙妮和赫敏同时摇了摇头,赫敏直接从凳子上站起,表示自己可以陪圆脸男孩一起去找他的蟾蜍。

蟾蜍?

莱斯抬头看了一眼那个圆脸男孩,他从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上得知,霍格沃茨现在对学生上学时所能带的宠物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只能从猫头鹰、蟾蜍和猫中选一种。或许是被那些带火龙、鹰头马身有翼兽、八眼巨蛛之类的神奇动物做宠物的学生搞怕了吧?

然而即使是在那个百无禁忌的时代里,选蟾蜍做宠物的学生也是少之又少。

这玩意儿长得丑,身上黏糊糊的看着就犯恶心,而且并没有其他神奇动物的神妙——论功能不如猫头鹰,论可爱远不如猫咪,学生但凡能选猫头鹰和猫,就不可能选蟾蜍。

然而蟾蜍却有其他两种宠物所没有的优点:耐药性,很多魔药学大师都会养一只蟾蜍来试验自己的新药。蟾蜍本身分泌的粘液也是常见的魔药原材料,根据喂养食材的不同,粘液还会展现出不同的效果。

所以魔药大师们真的很钟爱蟾蜍这种生物。

他可能是个热爱魔药学的男孩吧?莱斯这样想着,拿出了魔杖。

热爱魔药学这一点,在莱斯这里是个加分项,所以他愿意帮圆脸男孩一把。

“蟾蜍飞来!”

一只长得丑兮兮的癞蛤蟆就冲莱斯飞了过来。即使非常清楚蟾蜍的益处,可看着直愣愣的朝自己飞过来的蟾蜍,莱斯眼中还是闪过一丝嫌恶。

他魔杖轻点,那只肥肥大大的蟾蜍比较稳稳的落到了男孩手心里。

“收好,”看着那只胖乎乎、活力四射的大蟾蜍,莱斯还夸了一句:“这蟾蜍养的真不错。”

“谢谢!”男孩眼睛瞪得溜圆,捧着胖蟾蜍千恩万谢的离开了。

等圆脸男孩走后,达芙妮撇了撇嘴角,流露出一丝不屑的情绪。

“我认识那家伙,他叫纳威·隆巴顿,脑子不太好使。”

“隆巴顿?”

又是个熟悉的姓氏。

“没错,那家伙居然是个纯血,简直不可思议。”达芙妮说完这句话后,稍加考虑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也正常,这年头的纯血巫师心智正常的可不多。”

这话说起来颇有地图炮的嫌疑,然而很快就有“好心人”跳出来佐证达芙妮的言论了。

纳威离开后没多久,一个有一头淡金色头发的男孩在另外两个高高壮壮的小胖墩的陪同下一起有说有笑的从莱斯他们的包厢外路过。

他们的声音颇大,隔着包厢门也可以隐约听清他们的对话。

“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也在列车上?”

“没错,我之前在对角巷碰见过他,平平无奇的,居然和那个海格混在一起,你知道吗?就是那个鲁伯·海格……诶?”

声音停顿在莱斯三人的包厢外,下一刻,包厢的门就被拉开了。

“达芙妮,你居然在这里?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看魔法世界的救世主?”

“没兴趣。”达芙妮一口回绝了他。

她其实还挺想去看看传说中的哈利·波特的,但她不想和这三人一起去。

不过马尔福这家伙的提议不错,等会儿可以探探莱斯的口风,要是他有兴趣,那就和他一同去找波特。

“行吧,”碰了个软钉子的马尔福悻悻的说道,他将目光投向同处一个车厢的莱斯和赫敏,“这两位是?”

“赫敏·简·格兰杰。”

“莱斯·查萨拉·林特。”

两个陌生的姓。

见到他们不是纯血家族出身,马尔福顿时连招呼都懒得和这两人打了。

他毫不掩饰眼里鄙夷的神色,居高临下的对达芙妮说道:“看在两家世交的份上,我送给你一句忠告,少和不三不四的人打交道,免得将来格林格拉斯家沦落成韦斯莱、隆巴顿这些家族的地步。”

“闭嘴吧你,德拉科·马尔福!离开这里,你的声音令我反胃!”达芙妮脸上闪过一丝愤怒的潮红。

虽然相处了没多久,但达芙妮已经把莱斯和赫敏当成了自己的朋友。她不能接受马尔福当着自己的面羞辱她的朋友。

她搜肠刮肚,用自己所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话冲马尔福吼道。

“马尔福?”莱斯听到了一个他熟的不能再熟的姓氏。

不过和格林格拉斯家族不同,他对马尔福家族印象如此深刻的原因是马尔福家的先祖曾经雇佣他作为自己的婚礼证婚人。

至于结婚对象嘛,说出来可能有点尴尬,她是一位富有的法国贵妇人,是个麻瓜。

“没错!”见莱斯好像听说过马尔福家的威名,德拉科立马“抖”了起来,“既然听说过马尔福这个姓氏,那你倒不是泥巴种了。”

“你是指那个非常喜欢和麻瓜贵族联姻的马尔福家族吗?”

马尔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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