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章尾小记

软鞭作为纯正的武器何时开始,个人未找到文字描述,更多是如引文中提到的作为劳动工具或刑罚用具,多以驱赶牲口,或鞭笞罪人为主。当然还有少数情况为礼仪形式用品,如“鸣鞭”一制,有文记载为唐及五代就有之,是“周官条狼执鞭趋辟之遗法也”。亦用以“行幸则前驱而鸣之,大祀礼毕还宫”的情况,“视朝、宴会则用于殿庭”。非常详细的描述了相关场合和用法。

既然能长期作为刑具出现在历史当中,那么想来转换为实用性冷兵器也非完全不可能,但个人确实未找到太多的文献参考。通过所看的一些推论来猜测,更有可能是战场的甲胄防御使得软鞭一类的武器确实杀伤效率不高,同类型可能流星锤一类的兵器更能发挥实战效果,因此鲜有在战争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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