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叫秦时明月汉时兔?
江图一直以为自己的系统挺正经的,怎么到了SSSR上,连名字都这么这么的长?
兔子就兔子呗。
跟秦汉有啥关系。
那都是几千年前的世界了。
系统:“秦时明月汉时兔,就是秦汉时期的兔子。”
“它们拥有完美进化的远古基因,生存能力极强。那时候,兔子也是会吃肉的。”
江图不说话了。
他想起了曾经关于古人的介绍,秦汉那时候,好像力能扛鼎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
就是那种,立于博物馆中,用于祭祀之用的青铜大鼎。
三国时期,关羽还能随随便便挥舞八十来斤的大刀,在敌人中杀个三进三出。
他想了一下自己,100斤的水泥,说实话,也能拎起来。
但是要把那玩意儿挥舞起来,当成武器,除非他不想活了。
原来,人类是历史长河中,是在不断的退化吗?
那拥有完美进化的远古基因兔,到底是什么品种的兔子呢?
江图戳开系统介绍。
【秦时明月汉时兔:3对,分别为黑色,麻色,白色各一对。
下可遁地捉鼠,上可飞跃蹬鹰。
杂食,最爱鲜嫩可口的牧草,每天喂食不得少于500g草料。
目前体重15千克/只,略有上升空间。
一年可生产4-5次,孕期一个月左右,每次生产2-6只。
主要天敌有狼、狐、貂、狳猁、豹猫、枭、鹰、隼等动物。
目前,雌性兔子怀孕中,预计还有三周左右生产。】
他看完这个,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他不信!
一只貂才多大?
就拿他家那只小黄鼬来说,撑死了两三斤,等吃胖了能长到四斤?
做什么能捕猎30斤的兔子!
不是他看不起黄鼬,就它们那小尖牙,能咬穿兔子皮吗?
江图关掉系统。
掏出手机,开始查询百科。
他就想知道,这么大的兔子,突然间出现在现实世界,正常吗?
结果,是他孤陋寡闻了。
他们平时吃的白兔,经常在野外见到的东北兔,基本都属于小型兔,成年体重不超过4斤。
当然,那些被主人喂成球的宠物兔不在此行列。
但世界上最大兔子,体重已经达到45斤。
这么看来,系统给的兔子还是在正常合理的范围内的嘛。
尤其是,当他看到,那只巨型兔子,光是一只崽崽就能卖到150欧元,合计1500块钱的时候,眼睛更亮了。
他的兔子体重轻一点,那每只卖1000块钱,不成问题吧。
拿出来,必须拿出来,明天据找时间拿出来。
兔子这么能生,一年能赚多少钱啊。
怀着躺在兔子堆上数钱的美好愿望,江图陷入了美梦中。
第二天,刚刚吃完早饭,他就开着皮卡车,往县城的方向走去。
学生和工人们都习以为常,江哥,江大厨平时也是这个时候出门采购食材的。
甚至,还有点期待,今天中午吃什么。
前几天那个麻辣鸡丁再来一次就好了,真的是又辣又下饭,吃完了整个人都舒坦了。
红烧肉也行,
锅包肉,必须是锅包肉。
两个小时后,江图开着自己的皮卡车,哼着歌从县里面回来了。
今天有意外收货。
县里的水产市场中,听说是谁家水库清理准备放今年的小鱼苗,整来不少大草鱼,大鲢鱼什么的。
新鲜有活力。
他看见平时几个买菜各种讲究的大爷都在里面挑了好几条,自己也跟着挤进人群中。
仗着他买的多,硬是杀出一条血路。
昨天开出了新菜谱——酸菜鱼。
老坛酸菜是他开出了很久的S级食材,只不过是他们东北,吃自己家积的酸菜比较多,很少吃那种老坛酸菜,他就一直没动。
也不太知道怎么吃。
唯一最耳熟能详的就是老坛酸菜面,他不咋会做。
关键是做成面条也用不了多少,拿出来怕浪费了。
现在好了,酸菜鱼整上。
当然,后车斗里,除了保温箱里的十来条大草鱼,还有他的兔子。
辣么大的兔子!
江图哼着歌往家里走。
越来越觉得,自己回来之前,干的最机智的一件事情就是将自己的宝马卖了换了辆国产皮卡。
皮实,耐造,还实用。
装兔子的笼子是他在县城里买的,一听说他要用来装兔子,希望大一点,木材厂的老板自己拿着钉枪,两下三下就给他钉好了。
没有任何花里胡哨,全是原汁原味,主打的就是一个结实耐用。
老板临走前还说:“保准结实,用一辈子也不成问题。”
江图信了。
三指宽,半指厚的木板子钉的笼子,咋还能不结实?
当一股子酸辣气息,在江图家院子里炸开的时候,附近所有人干活的手,都不由自主的停顿了。
“这滋味,绝了啊。”
“以前没闻过,是新菜吗?这也太香了。”
“我看小江买了兔子,还买了鱼,不知道是用哪个做的。”
“管它哪个呢,就这味,感觉今天的大米饭又要不够了。”
“就是,就是,咋也没人提醒小江,让他多做一锅大米饭。”
“还多做一锅大米饭,上次那谁,被撑的差点进医院,这事你们忘啦。”
“唉!”提到这个,众人没忍住感叹道:“你说,小江这孩子做的饭,吃的时候也没啥感觉,怎么回过味来的时候,真的是撑。”
“你别说这个了,我前两天回家,刚好我孩子周末在家,他问我‘爸爸,你是不是胖了’,是胖了,出来干活,上称胖三斤。”
“我媳妇也说我,脸都圆了。”
“那你们少吃点。”其中一个人赶紧插话,“这样我就能多吃点”。
“滚!”
“想得美。”
“哈哈哈哈。”
江图在厨房里忙活,黑米和大麦一起站在距离兔子不远处,一脸震惊的看着眼前的兔子。
尤其是大麦,他一会儿看看那两只黑煤球似的兔子,一会儿看看黑米。
总觉得黑米再不好好吃饭,兔子都要比它个头大了。
它伸出前爪,比划了一下,这么大的兔子,感觉能吃三天,真好啊。
回想起那天晚上,兔子肉的绝妙口感,口水一下子就溢了出来,滴答到地面上。
黑米嫌弃的往旁边走了两步。
远离那个馋鬼,它肚子里还没出生的宝宝可不能被传染了。
以前,它怎么没发现,大麦是这样的一只狗呢?
曾经的成熟,稳重和温柔,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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