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重的酒味。
意行不由皱起眉,走到屋中正飘出袅袅烟罗的鎏金银竹节熏香炉跟前,掀起炉盖,见里面燃的沉香中加了一味陈皮,中和了沉香的冷淡气息,还带点养胃舒气的效用。
已经快燃尽了。
意行合上炉顶,望向面前如云似雾的风帘,光彩华丽的缭绫上用金丝银线绣了《临济录·示众》中的禅语——
“逢佛杀佛,逢祖杀祖,逢罗汉杀罗汉,逢父母杀父母,逢亲眷杀亲眷,始得解脱。
不拘于物,透脱自在也。
向里向外,逢者便杀。”
破执念,求解脱?
好笑。
“一边过得浑浑噩噩,一边望着这帘子求开悟;酗酒伤了胃,不爱喝药,就只好往香料里加陈皮自欺欺人;尸山血海里挣出来的银子,不好好珍惜,却统统靡费在了这种没用的地方……”意行低眼瞧着脚底雕工精巧的白玉砖,嘲道:“修逸,你图个什么呢。”
帘子后,醉卧在椅上的人不语,摇了摇手中的白釉酒瓶,所剩无几的酒液咣咣地响。这是甘肃的烧刀子,有个雅称叫醉魂香,意思是鬼喝了都醉倒,快快活活地跳进轮回六道。
酒气和沉香混在一起成了一种不垢不净的辛烈气息,像把漂亮又锋利的刀,让人生厌。
意行把炉中的沉香灭掉,推开了槛窗。恰逢夜雨,裹着花香与水雾的凉风钻进来,洗净了书房里的酒气。
书案上物什被吹得快要压不住,意行走到杂乱的书案前,只见枯笔干砚下压了张玉版宣,上面临的是唐代张蕴古的《大宝箴》——
是故恐惧之心日弛,邪僻之情转放……不知川竭山崩,地维斯缺……不以逆诈侮直谅,则忠良奋;不以曲辩诬至诚,则正直伸……
书法注重气韵,讲究合宜。《大宝箴》表达的是臣下对君上的劝诫,后人临写时多用端方雅正的楷书或精工秀美的馆阁体。
而眼前这张用的却是瘦金。
曾几何时,意行也喜欢这种锋芒毕露的字体。可惜,他的老师文憧衍不准他习瘦金,说字如其人,学久了昏君的字难免会染上乖戾软弱的心性。
这个古板的老头已经死了五六年了。
每当意行说起文憧衍,都要提及这件事。外人听后,通常会说句迂腐。意行则笑着摇摇头,说老师只是太喜欢把我当孩子看了。
因为把他当孩子看,所以不忍心告诉他,皇宫是最讲究出身的地方。像他这种从小就被质疑血脉纯正与否、由罪妃生下的不得宠皇子,在任何事上都容不得半点任意妄为。
午夜梦回,意行常常梦到自己这个被剥皮冤杀的老师。像幼时一样,文憧衍将他圈在怀里,教他写字,血淋淋热乎乎的大手握住他的小手,没有面皮的人脸贴在他耳边轻声说:虞体看似圆融,实则藏锋。殿下,您这一生危若累卵,唯有绝处逢生,才能青云直上……
圆融藏锋又如何?谨慎小心又如何?
说这话的老师,最后不也蒙冤惨死了吗。
思绪下坠,意行的目光落到手中的玉版宣上。
铁画银钩,笔走烟云,毫不含蓄,毫不收敛。
起初落墨时还带了点耐心和克制,后来越写越恣意放纵,枯笔洒脱,飞白不羁……能把儒士谏君的《大宝箴》临出杀气,何尝不算一种天赋异禀。
若是把这张临字带回京,告诉那些言官这出自修逸的手笔,定然会掀起一场口诛笔伐。可修逸既敢明晃晃地展露不臣不敬之心,就证明他根本不在意那些人的看法。
足够强大的人不怕暴露任何缺点。
意行淡淡道:“好字。”
他把桌上的笔墨纸砚简单收拾叠好,放到一旁的紫檀木棂格书架上,见下面的格子里放着几本帖子,便打开看了。
全是千金难买的孤本。那些官儿送他的字画跟修逸的藏品一比,既落俗又低级。
“修逸。”
他望向风帘后的醉鬼,目光冷冷:“你知道你哪里最讨人厌吗。”
帘后无声。
“你有天资许你卖弄,更有本钱供你跋扈,明明已经事事顺心,却还不知足满意。”
在灰暗惨淡的童年岁月里,意行身边只有一个鹤发鸡皮的老宫女,她总说,殿下,您要惜福。
意行听进去了,并将这句话奉为圭臬。他对生命中宛如恩赐般的善意与幸运都给予了成倍的回报,懂得感恩的样子简直像条摇尾乞怜的狗。
而修逸明明拥有了许多他可望不可及的东西,毫不费力,轻而易举,却还要摆出一副不过尔尔的散漫态度。
意行想,哪怕他们不是生在帝王家的表兄弟,没有站在权力的两端……他也是会恨修逸的。修逸什么都没有做错,可他光是活着,就是对自己这种不幸之人的挑衅。
帘子后的人终于开口了:“七哥。”
声音倦倦的。
意行挑开帘子,见修逸醉卧在椅上,脸色醉红,目光迷离。
“好大的架子。”意行坐下,笑道:“凶巴巴地请我来,不在府里备轿子也就罢了,我好不容易走到这里来,你却连起身请个安都不肯。不怕治罪吗?”
他话中的不快情绪半真半假。
“治罪好啊,治个大的。”
修逸不怕他,仍用几年前相处时的随性态度对待,倒了杯茶递过去:“醉糊涂了,忘了礼数。只一点没忘,提前备好了七哥爱喝的银针白毫。”
杯子的材质是和田玉,手感温润,金亮的茶汤盛在其中,像是卧了一缕春阳。
“你啊,字写得那般有风骨,为何审美这般落俗?”意行转着茶杯,“堆金砌玉,反露贫相。”
修逸展开手中的扇子,睨着泥金扇面上的飞鹤图:“我本就是个没读过几本书的兵痞子,何必学人附庸风雅?”
闲居在家,修逸没带冠,头发随意地束了,发带尾上缀着两颗红玉珠子,和他眉心小痣一样红。许是自小在北地风霜中长大的缘故,他皮肤是种冷冽的白,脸上的血色全是酒添上去的。
他容貌骄矜贵气,偏偏和他本人一样矛盾至极。眼角眉梢分明透着嫌俗弃世,却又花大价钱搞来了一堆世人渴求的俗物。
埋没?麻痹?遮掩?哄弄?
意行笑,抿了一口茶,夸道:“难得的清冽啊。”他又品了品,“在京中可喝不到这样好的茶,最好的茶叶通通配了最差的雪水。”
这话倒奇了。
“文人墨客最推崇雪水泡茶,以为雅致。”
“什么梅梢雪、松尖霜、荷上露,都是俗物而已。”意行自嘲道,“山水为上,江水为次,剩下的雪水露水雨水,不过拿来糊弄我这种见不到山,游不了江的王孙罢了。”
修逸抬起单薄的眼睑,从扇面上移开目光,看向他:“七哥还念着从前做池鱼笼鸟的日子?”
“忘不了。”
意行放下茶杯,说起往事:“当初陛下先后派我的好三哥好四哥去北边儿监军,他们插手军务,一个被敌军所杀,一个被奸细背刺。”
敌军不是敌军,奸细也不是奸细。
“我合该敬你一杯。王爷手软,王妃心善,却有你这么个儿子,对挡了路的手足兄弟照杀不误。”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几年前皇帝有意分权,宁王不断忍让。但忍让并未换来包容,皇帝猜疑之心愈盛,压制之势愈强。
修逸并不觉得杀掉两个表兄有错,他只是想用自己的刀守住自己的东西。冀州以北的每一寸土地,都埋着定北军的尸骨,凭什么他要忍?凭什么他要让?
修逸倒了一杯热茶,兀自碰了碰意行手边的茶杯:“也多亏七哥与我里应外合。”
“从前你帮我,是看我无权无势好利用,你需要暗地里铲除异己,守住自家的权力。而我与虎谋皮,求的是往上爬的契机。”意行平静道,“可古往今来狼狈为奸的人都免不了同舟共济,同床异梦,同室操戈。我的兄长都死了,几个弟弟要么年纪小,要么上不得台面……”
他以手作刀,往脖子上横了横,笑道:“修逸,其实你大可杀了我,然后说动王爷长驱北上,入主金銮。”
修逸用一双清清冷冷的眸子看着他,默了良久,才开口问道:“七哥,倘若世上真有佛,我问他杀一千人救一万人,是功还是过,他会如何答我?”
意行思索答道:“若这一千人比那一万人……”
“人命哪能做比较?”修逸淡淡道,“佛会说,功大于过,善莫大焉。”
意行不解他为何说起此事,又听他说:“手握十万雄兵,谁会不想去金銮殿上坐坐?从前我不甘心,后来在刀光剑影里又熬了几年,见了太多人死,心反而静了。”
“陛下令我们南迁,起初我是不肯的。可我娘问我,难道要因为我们一家受了委屈,就让千千万万有父母儿女的人去为我们拼命?”
意行看着修逸一脸云淡风轻地说出这些话来,心中既敬且惧。
“七哥,你我心知肚明,时局已经到了哪步田地。”修逸目光沉静淡然,“我们是小辈,左右不了走势。我与你把话说开,只是想求你跟陛下阐明利害——天下不是一个人就能坐得住的。陛下总想着大权独揽,前几年分了云家的兵权,逼云行勉入朝为官。西北军的主帅没了,由陛下亲派的武将统领,结果如何?西北防线已经退到嘉峪关了。”
“我们忍让,但并非引颈待戮。”修逸声音冷下去,“多个在卧榻之侧打盹儿的权臣,顶多让陛下睡得不安稳。可内乱一起,北边的蛮子趁机长驱南下却能要了所有人的命。”
见意行沉默不语,修逸用指节叩了叩桌案:“派刺客截杀你的人不是我。”
门被推开,一个手脚被紧绑着的人被何必一脚踹进来。
他奄奄一息,明显已经用过刑,身上的伤口流着脓血。
恶臭的气息和满身的污秽让修逸不禁皱了皱眉:“七哥,你自己瞧吧。”
意行起身,走到这人跟前,问何必:“哪找来的?”
“秘密。”何必笑,“您只需看是不是那天的刺客。”
意行记得,遇刺时恰逢雨夜。
对方人数不多,用的武器和招式极其怪异,鹤形蛇影,诡谲飘逸,杀得锦衣卫们几乎毫无还手之力,连死死护住他的何妄也被打入了水中。
死里逃生,他不会忘,也不敢忘。
意行屏息,用脚尖挑起这人的下巴,瘦脸儿,细长眼,像是东瀛人。
何必道:“崇绮公主私下养了不少暗卫,用的全是安南人蒙古人或朝鲜人。”
意行不太信,淡淡道:“真有出息。不仅养面首,还养杀手。”
门被敲响,有人禀报道:“主子,何指挥来了。”
来的正是时候。
何妄带着两个抬楠木箱匣的锦衣卫停在了门槛外,没等他开口问,意行就指着脚边的人吩咐道:“好好医治他,我要把他带回京审。”
“是。”何妄应声,目光瞟向一旁默坐的修逸,试探着问道:“殿下,属下把雀儿姑娘送到了客栈,她又哭又闹,以死相逼,非要您回去陪她……”
“一个妓女,有什么要紧?”修逸不屑道,“七哥,外面都是蛇虫鼠蚁,不如留在我这里。”
意行没说同意与否,只道:“我想见见修宁。”
又指了指被放在槛外的楠木箱匣,“我已有三年没见过她。”
修宁幼时身体不好,在皇宫中长大。后来皇后死了,皇帝和宁王关系恶化,便又回到了父兄身边。
每逢她生辰,意行总要寻个由头北上去看她。他会花掉自己大部分俸禄,去寻天上有地上无的珍宝,捧到修宁面前。
意行还记得三年前两人见的最后一面。
他送了修宁两幅画,一副是月宫桂兔,一副是蔷薇。用玉石拼成,色泽相宜,瑰丽惊奇,奢靡却不流于庸俗。画中镶嵌的夜明珠散出清光,光在玉石画中幽幽地转着,每一块玉中都像是养着颜色不同的萤火虫,闪闪明灭,好看煞人。
意行花尽了心血设计,修宁却不怎么开心。
当时她的嗓子还没有哑,声音恬静温柔。
她说七哥,陪我喝酒吧。
于是两人喝了整整一大坛江南梅子酿,醉倒在桌上,面对面趴着,醺醺然对视。
意行说,你许个愿,七哥有求必应。
修宁笑着说醉话,我要骑天下最快的马,用天下最利的剑,去杀天下最该死的人。
意行问,谁是天下最该死的人?
修宁一点点凑近他,热酥酥的呼吸洒在他脸上,带着她身上特有的香。
她说,当然是我的七哥。
一时间意行心中生出无限遐想,却听她又说,七哥,若我早知你会活成不人不鬼的样子,当初我不会救你的。
到现在,意行还记得修宁寂然一笑,满脸成灰的样子。
从那以后,她再不见他。
再不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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