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熟人好办事

不时有路人过来问询,把老板娘忙的团团转。

老板娘热情招呼着客人的同时,快速扯过切好的面条扔到早已经沸腾的汤锅里,不过是三五分钟的功夫,三碗热气腾腾的骨汤面就端到了唐月他们跟前。

“这就叫眼缘!我看到大妹子和大兄弟就心里欢喜的很,就跟自家亲戚似的!我多放了点肉丝,你们两个想吃什么尽管自己来!”

老板娘指指摆放着香葱碎和香菜碎的小碗,热情的寒暄着。

唐月趁着老板娘忙活的功夫,站在路边帮着一通招呼。

或许是唐月人长的靓丽,嘴巴又甜的缘故,一会的功夫,三张摆在路边的小桌子旁边坐满了人。

把老板娘乐的直咧嘴,爽快给李建宁的汤碗里放上一勺肉丝。

唐月把两碗面推到李建宁跟前,示意他多吃一些。

老板娘的手艺的确好,面条切的那叫一个均匀,飘荡着肉丝的骨汤面上面,撒上一撮切的细细碎碎的葱花和香菜,随着油花在汤面上来回晃动着,浓郁的肉香味夹杂着香菜味直冲鼻息,不禁让人胃口大开。

一块两毛钱吃三大海碗的色香味俱全的骨汤面,这年代的物价还真是物超所值!

忙活的间隙,老板娘再次走到两个人。

“嫂子,我们进城卖点野猪肉。”

一海碗面下肚,唐月吃了个撑肠拄腹,指指一边的尼龙袋子,小声对老板娘说道。

“我就说嘛,丁玉兰就没有看走眼的时候!”

老板娘啪拍一下大腿,咧嘴嘿嘿一笑,抓过一个马扎坐到唐月身边来。

“现在虽说不是割尾巴的时候,可你们来到早市做点买卖,该注意的还得注意……”

丁玉兰抬眼打量四周,确定没有人注意,捂着嘴小声低语。

“上早市卖东西,都得交摊位费;不懂行的,钱交了,也被弄最里头旮旯去,那还卖个什么劲的货?我跟你们说,你们要是信得过我,我一会带你们找一个人!把摊位费交到他手里,花同样的钱,找个好摊位,省劲!”

李建宁一听,眉头一皱,手里端着的汤面碗也放了下来。

唐月倒是毫不犹豫点点头。

她早就打听明白了,在早市这边卖东西,固定摊位费是三块钱,像他们这种流动小贩,也就是两块钱。

花两块钱买个安顿,不亏。

“你们先吃,吃完我带你们过去!”

金色的阳光洒在丁玉兰那张黑胖的脸上,给人一种敦厚的感觉。

之所以如此信赖她,那是因为拥有两世记忆的唐月,对现在的政策和世故有了充足认知,她太明白这里的弯弯道道了。

有了熟人才能好办事,同样是花钱,还不如托她帮忙。

唐月把两块钱塞到老板娘手里,丁玉兰乐的后槽牙都露了出来。

等李建宁也把两碗面消灭殆尽,丁玉兰嘱咐隔壁的卖包子的摊主照看一下,急匆匆带着两个人往旁边的一个小屋子里跑。

小屋子上面挂着一个牌匾,上面写着“早市办公室”几个字样。

“老张,这是我乡下表妹,进城来卖点东西,帮着照顾照顾!”

交代一番,她拔腿就往外面跑。

七点多的正是饭点的时候,来来往往的都是人,她自然不能离开太久。

唐月自然又是一番千恩万谢。

那个被称作老张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他吃的肥头胖耳,一张脸白胖的跟刚出锅的馒头似的;五短身材,挺着肥硕大肚子,头上带着一顶深蓝色帽子,左胳膊上带着一个红袖章。

过来的时候,他正手里捧着一个印有伟人头像,下面带着“为人民服务”几个遒劲大字的搪瓷缸子喝着茶水。

“既然是熟人介绍过来的,那就好办,拿两块钱就行。”

“麻烦张叔……”

唐月笑嘻嘻把钱递过来,老张把钱往兜里一揣,放下手里的搪瓷缸子,带着他们就往外走。

倒背着双手,一路仰着脑袋的老张走在早市上,不时有路人热情的同他打着招呼,他却跟看不见一般,懒的回应一声。

走到一处卖肉的摊位前,老张停下来。

“老二,这是丁玉兰的表妹,他在你旁边卖一点东西,帮着招呼招呼……”

话不多说,老张抬腿就走。

“好嘞!”

手里攥着一把杀猪刀正在剃毛的老板,眼瞅着老张迈着八字步走远,冲着李建宁咧嘴一笑,朗声笑道。

“兄弟,这边来!卖东西不要怕,尽管开口吆喝!现在政策好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时候!”

看李建宁把野猪肉从尼龙袋子倒出来,摊主不由眼前一亮。

同样是猪肉,野猪肉同案板上的饲养猪一比,立马就有了区别。

野猪肉肉质细腻紧实,色泽鲜红,一看就是上等好货。

“兄弟,你这猪肉卖多少钱?”

老板主动搭讪。

“这是野猪肉,反正也不多,我就卖个一块钱。”

毕竟是第一次做这种小买卖,李建宁还是有点不大好意思。

“要是我全收了呢?”

老板眨巴着小眼,一双手不停翻动着猪肉,一脸的兴奋模样。

“大哥,我们带的货不多,您也就别给我们讲价了,不管您买少买多,都得这个价……”

李建宁是个实诚人,他也不会玩这些弯弯道道的。

“你这小兄弟,我要是全收了,不是省下你的功夫了?功夫不值钱啊?”

“大哥,我们的功夫还真不值钱,现在可是农闲时候,到哪儿也是蹲着……这么着吧,就按照一块钱的价格卖给大哥,让他帮你帮半天忙如何?”

唐月话一出口,吓了李建宁一大跳。

她也没有跟他商议啊,他能帮什么忙?

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

要是零卖的话,还不知道卖到什么时候;好不容易进一次城,一直让月月跟在一边等着,耽误功夫不说,实在是无聊;如果摊贩老板全部收了的话,倒是可以让唐月出去逛逛,把需要的东西买了,倒是个两全其美的好法子。

他急忙点头。

“好!你是丁玉兰的亲戚,那就是我胡老二的亲戚!正好今儿个我就自己在这,过会人多我还真忙不过来!哥也是个爽快人,那就按照1块钱的价格帮你收了!以后再有这种野猪肉,直接过来找哥们!”

老板抓起夹在耳朵上的烟卷塞到嘴里,满是油污的手指指案板上的烟盒,示意李建宁自己来。

他慌忙摆摆手,他不好这一口;在唐月跟前,他更不好意思抽烟。

唐月不由喜上眉梢这事倒是顺利的很。

她心里另有打算。

她想起空间看门狗小白说的话来,想要发财,那就得看需求。

有关八零年代的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了,要想快速增长空间的财富值,她必须熟悉现在的市场规律,搞清楚县城居民的需求,她才能利用随身空间超市来发家致富。

进城一趟实在是不容易,她必须抓住今天这个机会。

拥有随身空间的事情,她自然不能告诉李建宁;而李建宁性格过于内敛,必须加强锻炼。

趁着这个机会把他放在市场上,这倒是个好机会。

野猪肉过称,一共是五十斤八两,唐月也是个痛快的,跟老板套近乎说,遇到了也是缘分,也不在乎这一星半点的,权当交个朋友,就按照五十斤过称就好。

老板嘿嘿一笑,用无比羡慕的眼神盯着李建宁,说兄弟你这是走了什么桃花运,是怎么找到这么好看懂事又会来事的俊媳妇的?为何他忙活了小三十年,娶一个胖乎乎黑胖胖的老婆子?

玩笑话一开,李建宁明显放松下来,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接过老板递过来的五张大团结,转身一股脑塞到了唐月的手里。

老板恍然大悟,说道你小子能娶俊媳妇,感情是舍得给媳妇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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