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时间”的东西,不会为任何人驻足,哪怕梧桐想留住时光,可他也无法阻止世界前进的脚步。
十二年转瞬即逝。
崩坏历4159年。
清晨。
太虚山。
积雪浮云端。
“陛下,属下打听到了,瀛洲确实有一村庄,名为八重村。也的确有一名女孩儿,名叫八重樱,她是那个村庄,当代巫女与八重家家主的女儿,不过今年7月份才出生,也没有妹妹。”白无常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因为她还没有断奶,身体太过柔弱,而且也没有妹妹,所以属下没把她带回来。”
梧桐的眼睛都没睁开,淡淡的说道:“知道了,你下去吧。”
此时的他正盘腿坐在一张电热毯上修行,这大冬天的,他才不会坐在冰冷的石头上修炼。
“那个……陛下,属下虽然没把八重樱姐妹带回来,但我把八重村最好的刀带回来了……那个村子的人,把这把刀称为[灵刀·樱吹雪],挺好听的名字。”
一身雪白的白无常,从身后抽出来了一把粉色的刀,放在了梧桐面前,像是在上供,如果在插上三根香就更像了。
梧桐睁开了双目,看着面前的“老朋友”,默默无语。
梧桐太熟悉这把武器了,因为她是梧桐在前文明时,亲手打造的一把长刀,梧桐没有为她起过名字,后来他把这把刀赠予了樱,樱又把她赠与了一名圣痕少女。
四千年前,那名圣痕少女苏醒后,带着这把刀离开了天庭,再也没有回来,看来,她死前的落脚之处就在瀛洲。
物是人非,曾经的美丽少女已然不在,而这把刀却又回到了梧桐的手中,并且有了名字。
《我有一卷鬼神图录》
“你是怎么把她带回来的?偷?还是抢?”梧桐挑了下眉。
“呃……不是,属下怎么可能会干那种事情!我见他们村庄的神社底下镇压着一只崩坏兽,那帮愚昧的村民貌似还在世世代代的供奉着它,属下一气之下,就把那只妖兽给宰了!真是的,岂有此理!他们的祖先好不容易才把那只妖兽镇压,说不定就是因为那只妖兽而死的,结果她的后人竟然奉妖为主?!岂有此理!简直是岂有此理!简直是简直了,简直……”
白无常越说越气,挺着的硕大胸脯上下起伏,看的梧桐眼晕。
这姑娘的气性还是那么大。
“你别‘简直’了。”梧桐打断道,“我问你这刀是怎么带回来的。”
“哦……我把他们信仰的‘神’杀了后,那个所谓的八重家家主就把这把刀送给我了,属下也不知道他的想法。”白无常解释道,“我见这把刀不错,跟我的武器有的一拼,就把它带了回来。”
“知道了,刀我就留下了,没什么事儿你就回去找羲和领赏吧。”梧桐打发道。
“是!嗯……那个,陛下,您是怎么知道瀛洲有一个村子叫八重村的?又是怎么知道有一个天生圣痕的女孩子叫八重樱的呢?”白无常好奇道。
“掐指一算。”梧桐故作神秘道。
“那……”白无常看了看周围,俯身在梧桐的耳边小声说道,“陛下,您能不能帮我算算,我什么时候才能搞定我妹。”
“你这辈子注定单身。”梧桐的瞎话张口就来,“不要再想着女欢女爱,你一辈子都在对抗崩坏。”
“……”
白无常闻言非常失落的离去了。
午饭后。
天气仍然很冷。
梧桐与华在下着象棋,梧桐打游戏不行,下棋也不太行,他下棋的水平与华相当,所以只能来找华下棋。
客厅中。
18岁的林朝雨手中拿着一本书,正在教着3岁的苏湄识字。
如今的小朝雨已经变成了大朝雨,出落得亭亭玉立,细致乌黑的长发,垂及腰间,略显柔美,淡金色的双眼,清澈明亮,洁白无瑕的肌肤与玫瑰花瓣般垂涎欲滴的小嘴唇,更显分明。
修长的双腿,娇艳俏丽的容貌,优雅端庄的气质,让林朝雨即成熟又可爱。
这个年纪的林朝雨宛如一位书香门第里的大家闺秀,可她袖中藏着的长剑,又为她添上了一丝英姿。
这12年以来,林朝雨始终一心钻研剑术,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没有领悟到剑魂。她得剑意后,轩辕剑感悟其心意化为了[轻尘柳]。
轻尘柳剑长二尺四寸,剑身坚不可摧,且柔韧无比。她将其藏于袖中,贴身佩戴。这柄软剑可弯曲至不可思议的角度,是一柄总能出敌不意的神兵利器。
可惜,林朝雨的战斗能力很一般,如今的她只能在天庭痛苦组初级组的中游徘徊,偶尔还能上中级痛苦组。
其实这已经很难得了,天庭中的大多数人都是一群活了不知道几百、几千年的老怪物了,而林朝雨今年才18岁。
比起她那“不入流”的战斗能力,林朝雨的学识反而很渊博,毕竟,她从小就被好几位老师传授不同领域的知识,可谓是博古通今。
现在的她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文经武律,无一不精。
就连梧桐都想把她发展成文职人员了,太虚七剑?那是啥玩意?梧桐表示不知道。
3岁的苏湄被林朝雨打扮的很可爱,她穿着厚厚的衣族,像个小球,朝雨似乎是怕她被冻到,室内虽然很温暖,但窗户和大门却被梧桐打开了,这家伙嫌屋里太闷。
天庭的供暖太好了,冬季不开窗户,会觉得屋中闷热。
苏湄的发丝赤红,漂亮的脸蛋润若凝脂,吹弹可破,像是剥了皮的鸡蛋一般,大眼睛特别有灵性。
苏湄和她的母亲是被华前几个月从瓦刺带回来的,她的母亲差点变为了死士,后来被天庭救了,如今也在太虚山工作。
苏湄出身北荒,有外族血统。她的姓随母亲,原名是父亲起的,在梧桐的诱导下,苏湄前天拜了林朝雨为师,原来的名字被她弃了,新的名字是梧桐为她取得,取自《诗经》中的“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苏湄的母亲也没有在意,反而很开心,那个渣男不配给她的女儿起名字。而且,林朝雨可是萧云的徒弟,苏湄这么一算的话,那可就是萧云的徒孙了!以后谁敢欺负她的女儿!
某位几千岁的兔子还没从中学毕业,而18岁的林朝雨就已经开始手把手的教徒弟了。
苏湄年少早慧,三岁的她已经懂很多事了,并且可以学习知识。
昨日,林朝雨刚把“剑心决”传授于她,苏湄今天竟然就会背了。
连梧桐都觉得苏湄的智力近乎于妖。
梧桐三岁时,刚学会自己穿衣服、系鞋带,连背个诗词都不知道是啥意思。
其实梧桐并不聪明,比他智商高的人有的是,梧桐的智商完全是在前文明时被逼出来的,崩坏让他不得不思考,不得不用脑。
而苏湄的聪慧,也让林朝雨感觉有些紧迫,她有了压力,朝雨觉得,以这个小徒弟的资质,恐怕用不了几年,小苏湄对剑心的造诣便会超过自己。
到那时,林朝雨这三个字岂不成太虚之耻了?
华无敌,萧云天赋逆天,苏湄天资聪颖,就她林朝雨啥也不是。
活着好难啊……她明明那么努力了,为什么还是这么弱呢?为什么她的身边全是一群“变态”呢?
华对苏湄这个徒曾孙感官很一般,她觉得小苏湄的心眼儿有点多。
并且,华也听梧桐说过,小苏湄虽然今年才3岁,但就会“算计”别人了,苏湄自从来到天庭后,她所表现出的每个行为举止,都是在心中有计划的,虽然目前的手段还很稚嫩,但未来不可限量。
华不太喜欢精于谋划之人,不过,因为梧桐就是一肚子“坏水”的人,所以华也不讨厌这种人。
对于华来说,这些后辈中,她最喜欢的还是林朝雨。
如果她的后辈都像是林朝雨这般尊师重道,端庄、矜重、温婉,有一股子书卷气,华的生活能过的称心如意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