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最重要的决定
婚后的第一件大事,便是蜜月旅行。
原本是想装修好房子再出去玩的,爸爸说那样就累得没有任何游玩的兴趣了,装修这件事,包给他老人家了。
爸爸的人脉广,人缘好,找个靠谱的装修队,也不费力,所以,我又当了一回不孝女,临走前,嘱咐芹花好好照顾爸爸。
赵胜的姐姐在我们临走前,给我们送了一份大礼,温哥华三日游的票。
赵胜打笑:“姐真搞,不过正好,去那里会会我的老情敌顾烨,顺便也向他炫耀一下,我把晏紫娶回家了,让他后悔去吧。”
“切,人家巴不得说‘赶快娶走吧!我刚好省心’。”我撇撇嘴。
本来想着,薛秋寻的初恋李凡也在温哥华,想问她用不用给李凡带些东西,谁知薛秋寻只笑着说:“不用了。”
他们结束的真彻底,我想。
再见到顾烨的时候,是在温哥华ubc大学,那里的医学最棒,而优秀的顾烨不仅是那里医学系的,还拥有研究生全额奖学金。
他比以前成熟很多,西装革履穿在身上,尽显他的挺拔英俊,比起那时的儒雅俊俏,他现在的确多了几分浓烈的男子气概,人也不似原来的冷酷,只觉阳光般的微笑总挂在他的嘴边。
得知我们结婚了,顾烨伸出手,友好的和赵胜相握:“恭喜你们,我应该准备一份大礼的,晏紫……,是个好女孩,好好对她。”
话罢,顾烨又对我调侃:“晏紫,他要是欺负你,就告诉你哥哥我。”
“好啊!无缘无故多了一个这样玉树临风的哥哥,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我也开玩笑,只觉得心里像淋完雨后一样畅快。
赵胜瞥我一眼,说:“她不欺负我,就谢天谢地了。”
又以渴求的姿势对顾烨说:“顾烨,她要是欺负我,我也来找你可以吗?”
顾烨哈哈大笑起来,依然是那样洁白的,令人羡慕的牙齿:“走,我请你们吃饭去。”
我不知道顾烨对薛秋寻喜欢到什么程度,但至少现在可以证明,他的确很喜欢,因为在餐桌上的话题,三句不离薛秋寻。
最后决定假借我的名字,给薛秋寻打一个国际长途,让顾烨亲自问她现在的情况。
人很多时候都是这样,从不在乎不珍惜眼前的东西,直到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才会恍然醒悟,尽自己所能去弥补。
但我知道顾烨并不为那时离开薛秋寻,选择来到温哥华深造而后悔,这就是他,一个为自己铺好路途,运筹帷幄在心中的顾烨。
只希望他真的不要错过薛秋寻。
离开温哥华后,我和赵胜来到了梦寐已久的张家界,不过,我对高山阶梯好像出现一种强烈的惧怕感,真害怕那一幕的发生,所以,一路上,我都紧紧的攥着他的手,一刻也不放开。
赵胜笑称:“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其实我是怕再次失去他,因为我是如此依赖他。
婚后的生活。虽然没有恋爱时那样欢脱,常常计较着油盐酱醋的价钱,我也承认我已经提早步入妇女的行列,但我却比她们提早享受到婚姻的幸福。
但我知足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