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娟家所在的太平胡同也是土坯房,那地方跟光字片一样,是黄土层形成的,而黄土是脱坯的理想土质。
这些土坯房刚建的时候本来就很仓促,也很矮小,等添丁增口了,孩子长大了,实在住不开了,只得又脱坯,加盖一间半间的……就这样,周围空间越来越窄,如果不是街道出面,后果不堪设想。
周秉昆找到太平胡同的时候,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发愣,水自流给了他一张字条,上面有郑娟家的地址,可那些房子上的门牌号比他的年龄都大,只能看清楚一个牌牌,想认清上面的数字恐怕得长着一双蜻蜓的复眼才行。
水自流叮嘱过,由于涂志强的原因,不仅郑娟对跟涂志强有关的人有反感,郑家周围的邻居恐怕对此也是非常反感的,所以周秉昆没有试图找人问话……他也不需要找人询问,郑娟家有两个很容易看到的特征——卖冰棍的老太太和双眼失明的男孩。
这不,走了几十米之后,一个少年就出现在周秉昆的视野中,虽然少年坐在煤堆上没有动作,但周秉昆还是发现这孩子的眼睛像是蒙了一层雾,目光呆滞。
“你是郑光明?”周秉昆来到近前停下车一脚踩在地上问道。
“你是谁?”小男孩问道。
“你姐在家吗?”
周秉昆问道:“我是你姐的同学,找她有事。”
“我怎么没听说过你?”男孩挺警惕的。
“你姐认识那么多人你都认识啊?”周秉昆知道郑家人对涂志强的朋友不太感冒,所以说了个谎,免得被这个男孩挡在门外。
说话间,他就去推门,等男孩反应过来,他已经走进去了。
郑家有两道门。第一道歪斜的破门,是北方人叫‘门斗’的小小空间,无窗,黑咕隆咚的,三四平方米大的地方,堆着蜂窝煤、劈柴、冻白菜、冻萝卜什么的,架子上倒扣着水桶。
进入第二道门,便是住屋。郑家只有一间住屋,十五六平方米,火炕占去了一半地方,窗子在连着炕的一面墙上,仅四指宽的窗台。窗台以上的玻璃结着冰,为了防止融化的冰水淌到炕上,窗台被抹布卷和布条卷全部侵占了。地上,锅台和碗橱占去了另一半面积。有张旧桌子,一把让人看上去不敢往下坐的破椅子,还有看上去同样不结实的脸盆架。此外,再无其他什么东西。连箱子也没有,夏秋所穿的为数不多的衣服,叠放在炕的一角。
炕上铺着几张报纸,报纸上堆着一些山楂,一个穿件红毛衣的二十一二岁的姑娘——不对,应该说是小寡妇,坐在炕上,正用竹扦穿山楂。她没穿棉裤,只穿条旧的花布衬裤,也没穿袜子。
突如其来的闯和者把郑娟吓了一跳,她下意识地扯过棉衣将脚和小腿遮住,心中满是羞臊地喝问道:“你是谁?”
周秉昆在看到郑娟的第一眼也是愣了一下,怪不得原主那么呵护郑娟,这不是没有原因的——郑娟长得非常漂亮,但她跟周蓉和郝冬梅的漂亮又不一样。
周蓉是漂亮中带着自信与书卷气质,郝冬梅哪怕是落魄下乡,那也是带着几分雍容和自信,这两个人一个是梅花,一个是牡丹,而郑娟也是非常漂亮,尤其是一双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充满让人体会到了身娇体柔易推倒的涵义。
周秉昆有些理解原主了,在周家,周秉昆的确是个弟弟,性格有些像周母——绵软,所以他迫切地有一种想重振男子汉雄风的想法,而郑娟无疑可以成为他的工具……呃,是被保护对象。
这才是爱情!
周秉昆看了一眼便转过脸,口中问道:“你就是郑娟?”
“你是谁?是不是水自流和骆士宾让你来的?”郑娟反应的很快。
“我叫周秉昆,是涂志强的工友,也在木材厂工作。”周秉昆连忙先亮出自己的身份。
“你来干什么?”郑娟的语气能比刚才好一些,但也没强到召儿去,木材厂在涂志强被抓后就把房子收回,虽然很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况,但也的确有些狠了。不过周秉昆觉得主要是郑娟没跟涂志强领证,想留住房子都没立场。
“强子哥判得重,死得有些冤,但杀人偿命那是天经地义,做兄弟的也没那能耐给他翻案。”
周秉昆说道,“但活着的人不能只靠骨气活着,那东西吃不饱。”
他拿出装着三十五元钱的信封,放在身旁的桌子上,“嫂子,我知道你是个要强的人,可你要想想大妈,想想弟弟,还要想一下肚子里的孩子,真正有尊严的活着,不是比惨,而是要活得让人想不到的好,你好好想一想,这些钱随你处置,撕了都不关我的事儿。”
“滚!”郑娟大声道。
“你这个骗子!”跟进来的郑光明虽然看不见,却是听明白了。
周秉昆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现在说什么都多余,只能等她自己想明白。
不过直到他走出来,郑娟也没追出来扔钱……至于她撕不撕,那是她自己的事情。
郑光明倒是追出来了,但没等他开口,周秉昆就转头对他说道:“告诉你妈,每个月我都会过来一趟,我不是强子的那些狐朋狗友,是他真正的工友。”
说完,他骑上车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