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文人风骨

古代女子头发很多时候,也被当作了定情信物来使用,青丝音通情思,代表着一份思念之情。

这种身体发肤之物,是轻易不会赠予陌生男子的,所以刘婉儿所表达的意思,就很明显了。

沈忆宸顺手打开了那张小纸条,上面出现了娟秀端庄的字体。刘婉儿毕竟是出身于书香门第,这手字不输于一般的文人士子。

“沈公子,冬至诗会后,婉儿始终记得那句正义不会缺席,莫不敢忘。”

“锦盒中的奏章,是父亲在诏狱泣血之作,打算呈给皇上以自证清白,却一直到亡故都没有送出。”

“哥哥帮父亲装殓遗体时候,发现了这封奏章,找遍京师与父亲相熟的大臣,无人愿意帮忙上疏。为了防止被阉贼王振发现,奏章一直由我贴身保管着,就为了有朝一日能上达天听。”

“婉儿如今把这封奏章交与沈公子,期望未来能看到公子所说的那迟到正义。”

“此大恩大德,婉儿没齿难忘,今生可能无以为报,只盼来生结草衔环,服侍公子左右。”

沈忆宸看完纸条上面的文字,还发现了许多处笔墨被晕染开来,很明显刘婉儿所书写的时候,是边哭边写的。

说实话,开始咋一看到青丝,沈忆宸脑海中闪过诸如以身相许报恩的想法。但是此刻他内心有些沉重,纸条上的文字,更类似绝望之下所写的绝笔书。

这缕青丝,是刘婉儿感觉自己可能今生都无以为报,许定来生报答的做法。并且就连自称,都由女子常用的奴家,改为了自己的小名婉儿。

就在沈忆宸准备把纸条卷起来放入香囊中的时候,他还意外发现了纸条的背面,居然还有着一行小字。

“沈公子,阉贼王振把持朝政只手遮天,婉儿知道此事将会经历的困难与凶险,也不愿因自家之事,导致公子身陷险境。”

“如若觉得事不可为,就把锦盒之中的奏章焚毁,以免留下后患。婉儿依然感激公子的相助之恩,因为公子在婉儿人生最黑暗的时刻,给予了一束光芒。”

看完这最后的小字,沈忆宸嘴角不由浮现出一抹微笑,没想到自己也有成为别人光芒的那天。

把东西收拾好,沈忆宸并没有选择打开刘球那份奏章,因为从刘婉儿的字条中已经能得知,这是份自辩奏章。

而且这东西说实话也没啥用,要是自辩有用的话,还会含冤而死吗?

想要沉冤昭雪,靠的也不是这份奏章,而是王振倒台。

只能说这份刘家人视为性命一般的遗言,在旁人眼中价值就如同鸡肋一般。

“宸哥,船头雾气大别着凉了,要不回船舱里面坐着?”

阿牛看到沈忆宸自上船后,一直站在船头看着锦盒内的东西,他也不知道是不是关注什么要紧事情,所以不敢出言打扰。

直到沈忆宸把东西收了起来,这才开口说话。

“好。”

沈忆宸点了点头,确实站久了衣服上都湿漉漉的,于是转身回到舱内。

雀船的蓬内面积并不大,只有几个平方的样子,船中心位置摆放着四方桌椅,还烧着个火炉,用来泡茶以及做饭用。

正常情况下雀船是不会在船舱过夜的,不过要是赶时间,勉强躺躺也行,就是舒适度肯定不会很高。

当然,沈忆宸对于衣吃住行并不挑剔,只要条件允许,他打算尽量减少岸上休息时间。昼夜行舟,用最快速度赶往京师。

“沈相公,壶里面烧的是茶水,就是茶叶不好,不嫌弃的话可以喝茶暖暖身。”

船家看着沈忆宸坐下来了,也开口招呼了一句。

“谢了船家。”

“客气了沈相公,你可是三元案首,能坐我的船,是我的福气。”

沈忆宸的小三元案首之名,可谓传遍应天府,就连江边不识文字的船夫,都听说了他的名号。

听到这话,沈忆宸笑了笑,并没有为之得意。他从火炉上提起水壶,往桌上的陶碗中倒了杯茶水。

确实如同船家所说的那样,茶叶连粗茶都算不上,只是些碎茶沫子。由此也可以看出,普通船夫之家生活条件并不太好。

沈忆宸也没有什么品茶习惯,茶水对他而言只是解渴用,所以茶叶好坏并不在意。

吹散漂浮的茶叶碎渣,微微抿了一口,然后把目光放在了船夫身上。

这名船夫相貌饱经沧桑,看着有四五十岁的样子。不过沈忆宸很清楚,这种常年在水上讨生活的人,实际年龄远比看上去要小很多,应该只有三十来岁左右。

“船家,我们这一路前往京师,大概需要多少时日?”

“回沈相公,昼夜不停的话,以我们这种小船最快十几天就能抵达京师。”

京杭大运河从镇江段开始算,到达京师的长度大概在一千五百公里的样子。

就算最快十五天,意味着每日要行船百来公里,换算成时速为每小时四公里左右,与普通人步行速度很接近。

别看这速度好像挺慢的样子,实际上放在古代能日行百公里,已经称得上是飞速了。这还必须得建立在昼夜行舟,以及船桨风帆并用的基础上才能达到。

可能是闲着也是闲着的关系,沈忆宸干脆与船夫聊起了家常。得知他今年才三十五,早年间跑过漕运,对于运河北上京师的河道很熟悉。

后来娶妻生子要照顾家庭,漕运的风险太高了,这才定居在应天江边生活。如若不是跟阿牛相识,并且乘客是三元案首,他可能都不会接这单生意。

聊了许久之后,伴随着小船颠簸,沈忆宸感到了一丝困意。

可能是看出来沈忆宸的疲倦,船夫放下了船桨,从一口木箱中拿出被褥说道:“沈相公,船上简陋没有床榻这类,只能委屈你将就下了。”

“无妨,靠一会儿就好。”

听着沈忆宸的话,船夫突然感叹道:“沈相公,小人也见过不少达官贵人,但从未有一人愿意跟小人聊这些家常事,也没有哪位老爷如同相公这般随和。”

“坊间都说你是文曲星转世,现在小人信了相公真是有菩萨心肠。”

船家的话让沈忆宸不知道该回什么好,很多在他眼中稀疏平常的小事,放在底层百姓眼中却是莫大的敬意。

可能现代与古代思维区别之一,就包括人人生而平等这条吧。

沈忆宸裹着被褥,靠在船舱上就这么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等他醒来睁开眼睛,发现江上的浓雾已经散去,阳光洒在江面上波光粼粼。

“阿牛,我睡了多久?”

“宸哥,大概一个多时辰。”

这么久吗?

沈忆宸揉了下眼睛,他感觉自己只是眯了会儿,没想到都过了两个多小时。

推开被褥站起身来,沈忆宸发现船家已经在船尾的位置做起午饭,可能是担心油烟熏到自己,特地把火炉给提了出去。

船上的伙食非常简单,一锅鱼汤搭配备好的面饼,就这么对付过去了。

下午时分,为了打发这坐船的无聊时光,沈忆宸拿出书本坐在船头起来。

还真别说,伴随着徐徐江风,以及那春夏交际的暖阳,读书别有一番滋味。

就这样顺着长江而下,到了夜幕即将要降临的时刻,两岸建筑逐渐增多,并且隐约能看见远处灯火辉煌。

“沈相公,前面就是镇江府了,很快就要从大河出去汇入运河。”

船家看着灯火,告知了一下沈忆宸行程。古代长江并没有具体名字,一般都是直接叫做大江大河。

“嗯。”

沈忆宸点了点头,应天距离镇江府水路大约也在百来公里左右,本以为要一天才能达到。结果这样顺流而下,速度远比自己预估的块,不到半天就已经抵达了。

不过到了运河之后,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逆流了,而且水面宽度远小于长江,吹拂的江风也不够大,速度将会慢下来许多。

离开长江汇入运河,镇江府内的这一段叫做内运河,宽度与秦淮河差不多。加之自宋代以来,江浙地带一直都是富庶之地,所以两岸风貌也无比类似。

都有着各种琼楼画舫,青楼妓院等等风俗烟花场所。

“宸哥,我看你今天有些疲惫,要不今晚就在镇江府寻一客栈落脚?”

阿牛虽憨厚话不多,但基本眼力劲还是有的,沈忆宸第一次坐船出远门,能明显感受到不太适应有种疲态,最好还是下船休息一晚再出发。

不过对于阿牛的话,沈忆宸却摇了摇头,看向船夫问道:“船家,运河晚上能连夜赶路吗?”

早一日赶到京师,准备时间就更充分一些,所以沈忆宸不打算停靠上岸。

“沈相公,镇江运河上游船画舫众多,夜晚行船比较堵塞容易发生碰撞,要是得罪了贵家公子官老爷,可能会惹上麻烦。”

“另外河道上都有靠水讨生活的帮会,夜晚也容易多生事端,最好还是过了镇江再夜行。”

船夫毕竟有过漕运经验,别看进入繁华市区河道,好像夜晚行船更加方便的样子。

实际上恰恰因为繁华,各方势力错综复杂,你一外地船只晚上视野不开阔,惹到任何一方都是麻烦事情。

过江龙都不一定能压住地头蛇,别说沈忆宸区区秀才功名了。

古代远行可不仅仅只有交通工具、道路状况的不便,治安同样是个值得重点关注的大问题,甚至优先度还要更高。

“船家大哥所言甚是,阿牛我们下去寻一客栈落脚吧。”

沈忆宸从来都不是胡搅蛮缠之人,船夫说的事情都很在理。于是招呼了声阿牛,两人就从雀船下去,准备寻找客栈过夜。

镇江的运河景色,从船上看灯火辉煌璀璨无比,下船后也是人群熙熙攘攘,尽显繁华。

只是在这人群之中,沈忆宸看到了许多衣衫褴褛的流民,缩在街角处想着乞讨一口吃食,与之前见到的景色形成鲜明对比。

一边是太平盛世歌舞升平,另外一边却是天灾**挣扎求生。

“阿牛,这些应该是遭了水患的浙江流民吧?”

“嗯,浙江今年入春后水患严重,许多活不下去的农户只能拖家带口逃灾。应天府的城防严格,所以他们没办法进城,看来镇江府被溜进来不少。”

听着阿牛的话,沈忆宸这才明白为何在应天府内,好像丝毫没有天灾的影子,原来是流民不准入内。

古人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沈忆宸虽然还没有达到这种地步,但事实上主要精力也放在了科举上面,对于外界变化不太关注。

如今出了应天府,才能看见大明繁盛之下阴暗的一面。

“走吧,先找到地方吃点东西。”

沈忆宸叹了口气,把目光从流民身上挪开,哪怕自己有悲悯之心,面对现状却无能为力,

“好的,宸哥。”

相比较起来,阿牛就显得习以为常,因为这种遭遇天灾**成了流民,放在古代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

两人沿着运河前行,河边的青楼女子们,见到沈忆宸仪表堂堂,并且一身襕衫,纷纷朝他媚声招揽。

“公子,画舫已备好佳肴玉露,何不与妾身共饮??”

“公子一表人才,奴家心如小鹿乱撞,还望公子垂怜。”

“公子长夜漫漫,奴家甚为寂寞,还请留步。”

不得不说,沈忆宸单在身形相貌这点上,着实遗传了父母双方的优点。

既有着成国公武人的高大英俊,又继承了沈氏的长相俊美,再加上这身秀才的襕衫,称得上年少有为,能吸引众多青楼女子青睐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沈忆宸哪怕在秦淮河畔,都对风花雪月没多大兴趣,更别论镇江的庸脂俗粉了。

没走多远,沈忆宸看见一家卖鸭血汤的商贩,这种就是后世南京著名鸭血粉丝汤的雏形。

于是招呼着阿牛坐下,夜晚喝上一碗鸭血汤,即能好好暖暖身子,又不会涨食,可谓一举两得。

商贩的动作很麻利,短短时间内两碗鸭血汤就已经端上了桌,就在沈忆宸拿起勺子准备品尝一番的时候,耳边却传来了喧闹之声。

只见一群衣裳华丽的公子哥,正朝着运河旁的青楼走来,其中一人手中拿着一袋糕点,正不断抛洒着,吸引后面数名流民孩童争夺抢食。

这般类似逗猴子的举动,引得其他公子哥哈哈大笑,抛洒的更起劲了。甚至还变着花样捉弄流民孩童,让他们学狗叫,谁叫的最起劲就抛给谁。

街上的行人商贩们见到这一幕,纷纷摇头叹息世风日下,只是对方明显不是什么好惹的人物,无一人敢出面阻止。

“直娘贼,这也太侮辱人了。”

阿牛见到这一幕后,放下了手中碗筷,气呼呼的骂了一句。

沈忆宸此刻也面带怒色,应天府他接触过大把的公子哥,甚至可以说自身就是在纨绔子弟环境中成长的。

不知是应天纨绔子弟层次太高,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就算吃喝玩乐惹是生非,也没有拿孩童去做没底线的捉弄取乐,至少沈忆宸没见过。

今日的场景,算是让沈忆宸见识到了,某些贵家公子哥眼中的穷苦流民,真就没当人看!

就在沈忆宸与阿牛感到愤慨的时刻,旁边一桌身穿粗布麻衣的壮汉,同样盯着眼前的那群公子哥,脸色非常阴冷。

如果仔细观察的话,还能看到他们下意识把手放在了腰间,显露出短刀匕首的轮廓。

“叶大哥,我忍不住了,早晚都要反,不如先拿这群杂碎祭刀!”

其中一名壮汉,实在看不下去了,对着为首的一名中年汉子说道。

“不行,这是镇江城内,防卫森严。杀了这群杂碎,我们不出去的。”

还没等叶大哥回话,旁边一名汉子就摇头否决了,他们来镇江是有要事,不能乱了分寸。

“王能,你这是怕了么?”

“苍火头,造反我都不怕,还能怕了这几个杂碎?”

眼看两人即将要起争执,叶大哥终于开口道:“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们还有要事在身,必须忍了!”

就在叶大哥安抚之时,旁边一桌却有人站起身来,朝着那群公子哥走去。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沈忆宸!

文人风骨永远都不应该只是舞文弄墨、吟风弄月,更应该有在遇到不平之事,挺身而出的勇气!

沈忆宸不单单有着武人血脉,他同样有着文人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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