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要钱不要命

浔洲今年夏天格外热,天色刚明,商道上的热浪就滚滚袭来,路边花草几乎要被烤干了水分,一队赶路的商队在半道上缓慢前行。

行至半路,被官差拦下来了。

“站住!干什么的,快点下来检查!”

一排官差挡在前头,个个面色通红,疲惫不堪,看样子在这把守了许久,帽子里的头发都汗涔涔的贴在脑门上。

商队领头人忙不迭的从马上下来,赔笑着凑近,从怀里掏出个沉甸甸的荷包,就要往管差手里塞去,赔笑道:“各位官爷行个方便,小的是打南边做布料买卖的,都是正经生意,您看......”

离得近的官差面露喜色,快要接下荷包的时候被身侧同伴轻轻撞了下,继而又突然想起来了什么,将荷包恶狠狠退了回去,登时咬牙道:“哪学来的行贿手段,我看你们是做贼心虚,老实点下来检查!”

“给我仔细查。”他手一挥,身后一排官差就围了上去。

商队的马车不少,里头都是些五颜六色的布料,领队的在一旁点头哈腰:“官爷,您慢点,布料金贵,扯坏了小的就不好卖了......”

几个检查的守了一夜,肚子里窝着火,下手没轻没重,眼看着上层的布料被扯的皱巴巴,领头的心简直在滴血。

翻来覆去检查了个遍,也没翻出什么有毛病的地方,官差的脸色越发臭,大手一指,就朝着商队最后那架大的离谱的马车问道:“里头是什么?”

商队领头人恭恭敬敬答道:“那是我们公子的座驾。”

“公子?”官差冷哼,嗤笑道:“哪门子公子,我看宫里的娘娘都没他排面大,给我查!”

他话音刚落,最后头的马车就被人团团围住了。

打头的官兵从怀里掏出张泛黄的符纸,他嘴里念念叨叨不知在嘀咕些什么,不多时,那符纸“唰”的一下就浮在马车前头,上面的朱砂痕迹火一样的燃烧着。

见状,那官差顿时喜上眉梢,兴奋大叫:“里头有禁品!开门!”

所谓“禁品”是朝廷新出的规定。近年来世道动荡,战乱迭起,民不聊生,求仙问道风气更是一日盛过一日。朝廷规定民间严禁私下里贩卖仙器灵药,所有的“灵物仙器”都要经过官府的审核。

各地起义不断,连叛军里都带着不少“禁品”,朝廷屡禁不止,今上对此很是头疼,查起禁品来越发严格,几乎每条管道上都要驻守的官兵。

规定是没错的,但是下面地方执行起来就变了味道。东西进了地方手里,查验起来耗时间不说,更是需要上下打点,很多时候,即使费时费力也拿不回来,全部都流入了达官贵人手里,一件普普通通的灵物更是被炒上了天价。

朝廷管不了上天入地的修士,只能管一管平民百姓,私自倒卖的,按律法是株连九族的重罪。即便如此,倒卖灵物仙器的生意仍然层出不穷。

这几年更是冒出来一个“要钱不要命”的人物,在黑市混的风生水起。

官差一声令下,路边树上就轻飘飘落下个人,那人穿一身简单道袍,手里拿柄木剑,看样子是个道士。

几个官差对那道士倒是恭敬,自觉让了条道让那道士走到马车旁——马车果真大的厉害,几乎将道路全占满了,奢华而雅致,浅褐色的窗牖被一帘水蓝色的绉纱遮挡,使车外之人无法一探究竟。

道士刚欲伸手揭开帘子,可巧门帘就无风自起,里头半躺着的年轻人抬起头来,跟道士对了个正着。

那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一身月牙白锦袍,衣服上的刺绣在光下隐隐流动,长发被一支碧玉簪简单束起来,眉目如画,眼皮子轻轻一扫,无端透出一股子矜贵来,活像传说里的神仙,门口的几个人看的登时一愣。

马车里头更是极尽奢华,外面太阳晒的人直冒烟,揭开帘子就有凉意袭来,梨花桌上还摆着两碟子晶莹剔透的冰杨梅。

年轻人屁股都没动一下,只扫了一眼就又耷拉下眼皮,他模样顶好,说出来的话却是让人牙痒痒,薄唇里吐出一句“哪里来的丑东西,伤眼。”

一句话将官兵的领头人气的直冒烟,回过神来怒道:“大胆!你携带禁品还如此嚣张!”

“哦?”年轻人笑了笑,扬起手腕,腕子上用红绳编制了一颗狼牙似的玩意,他手指一点,那狼牙里就袅袅冒出一股子白烟,白烟渐渐汇聚成个人形,还未等官兵看清楚,那白烟又倏然消散。

这东西他们从未见过,顿时笑得合不拢嘴。

年轻人捧着下巴,居高临下笑道:“是说这个吗?”

“这可不是什么禁品。”他道,“这是我闲来无事做着玩的,不瞒你说,最近正愁着呢,我这宝贝愿意见人,不知道该怎么哄哄他出来呢。”

门口站着的道士终于舍得开了口:“你也是修士,为何与凡人厮混在一处?”

马车里的人连看都不看他一眼,自顾自的捏了颗冰杨梅,细细品了滋味才纾尊降贵道:“你也是修士,不照样给人看家护院。”

“你!”道士还没说话,他身旁官兵就跳脚了,嚷嚷道:“你骂谁是狗呢!大胆!”

“扑哧——”年轻人没控制住笑了出来,一圈商队的人忍笑忍的差点没背过气。

那道士脸色臭的厉害,狠狠剜了一眼身边的官兵,官兵自觉失了面子,咬牙道:“仙长,我看这人形迹可疑,还是趁早拿下!”

“拿下”两个字刚说完,一股冰寒至极的剑气就从车厢里横扫了出来,拦路的道士慌忙躲闪才没被波及,那多嘴的官兵已经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检查完了吗?”年轻人仿佛什么都没发生,无辜的笑笑,一扫刚刚的倨傲,反而开始温声细语,“我还等着赶路呢。”

道士额头冷汗直冒,心道识人不清,这年轻人看着懒散的没个正形,谁知竟是个人物,他拱手道:“敢问道友师承何处?”

年轻人瞥他一眼,车帘子就自动落下,态度显而易见。

道士见状,也不再多言,如此顶尖的剑修,随便放到那个门派都能当个受人尊敬的长老,他何必去触这个霉头,便退开几步,伸手道,“冒犯了,请。”

商队重新启程,过了一大段路,商队领头人才在车帘外小心翼翼道:“多谢公子了,若不是您在,今日还不知如何收场......”

无人应答,过了好一会车里才轻飘飘冒出一句,“举手之劳,王掌柜要是过意不去,以后有好货先让我挑挑就行。”

“一定一定......”

两人寒暄了几句,车顶上突然落了只绿油油毛毛虫,虫子扭着身子钻进了车厢,啪嗒一声掉进桌子上的小碗,它爬在碗边,口里吐出道男人的声音来,“师弟!”

马车上的,就是那位“要钱不要命”,游走江湖和凡人做生意的楚砚。

百年光阴呼啸而过,他们当年匆匆逃离平都山,跋山涉水去了江南,曾经富甲一方的楚家早已灰飞烟灭,几个少年人开始了颠沛流离,朝不保夕的日子。

也就近几年来,才稍微混出个样子,又能重新拾回他少爷的排面。

“温铭!”楚砚看了眼自己刚泡的茶,额头青筋直跳,“你都是些什么诡异的癖好!不是玩蛤蟆就是玩虫!”

碗里的毛毛虫闻言更是肆无忌惮,在水里打了个滚才慢悠悠道,“说正事,浔洲近日人心惶惶,都在传有妖孽肆虐,专挑小娃娃下手,短短半个月,已经失踪了六七个个小孩子,衙门找到的时候,那些小孩子都已经被放干了血一命呜呼。”

“说重点。”楚砚打了个哈欠。

“郡守家的小公子丢了。”

“怎么?”楚砚哼道,“他的命更金贵些不成。”

“师弟。”温铭道,“干嘛跟钱过不去,而且——”顿了一下,他才接着说道,“这些尸体都有一个特征,听亲眼看见的村民说,远远看见一道黑影,再一眨眼就不见了,找到尸体才发现胸口都破了个大窟窿。”

楚砚神色一凛然,半晌才道;“知道了,我这就去。”

浔洲地界

日头火辣辣的挂在天上,许明月从当铺里走出来,她总算意识到雪狼王这一包裹珠光宝气的玩意有什么用了,感情没钱花的时候还能顶点用处。

一人一狼从日夜不停到了浔洲——无他,她不知道怎么去找师兄师姐们,心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先回趟平都山,过了浔洲,就离目的地不远了。

“你能化形吗?”许明月问怀里的毛团子,浔洲都是凡人,带着个狼崽子进去太打眼了。

“能!”狼崽子很兴奋。

话音刚落许明月就感觉怀里一空,眼前赫然站着个唇红齿白的小童,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眨呀眨,看的人心都要化了。

“起来!”她看了半晌突然捂住脸,似乎是不忍直视,咬着牙道,“人是用两条腿走路的,你给我站好了。”

“哦。”小家伙闷闷不乐站了起来,手上蹭了一团灰。

“走吧。”许明月牵着他,“带你去见见世面。”

这些年凡间的情况似乎越来越不好了,许明月还记得当年仙盟大会去山下的场景,人山人海,摩肩接踵,热闹非凡。

俩人随意进了家成衣铺子,掌柜的迎上来,见到她身边白嫩的小孩子,喜欢的不得了,“真漂亮的孩子,几岁了?”

“……”许明月心道,少说也有一两百岁了。

“五岁。”小东西答道。

“真乖。”掌柜的见俩人气度不凡,打扮的也干净得体,有心拍马屁,“小公子如此乖巧,想必夫人是嫁了位好郎君。”

许明月:“……”

好像哪里有点不对?

“郎君啊。”她随口道,“撇下我们孤儿寡母跑了,正在找呢。”

“这……”掌柜的一愣。

“就这些吧。”许明月打断他,随便指了两件衣服道。

一旁的小厮忙不迭去了,许明月转转眼珠子问道,“掌柜的,能跟你打听个地方吗?”

“夫人您讲。”

许明月:“我听说,过了浔洲往东,有一座仙山,名叫平都山,您听说过吗?”

掌柜的一愣,脸色有些凝重,上上下下打量她一番,踌躇道,“夫人也是想求仙?”

“什么呀。”许明月道,“我那负心汉男人说什么求仙问道,结果一去不复返了,我这不是想去碰碰运气。听您意思,难不成还有人问过这个问题?”

掌柜的看她的眼神顿时多了分同情,道:“可不是,前些日子还有人问,只是这山可不一定是仙山,听说去的人都没回来过。”

“这是什么意思?”许明月疑惑。

“都是道听途说。”掌柜的笑道,“说是山顶有什么宝贝,引的不少人往山顶去,却都是有去无回,夫人还是别去了,既然是负心汉,你又何必苦苦的寻。”

许明月垂下眼,一脸无辜的样子,心下一动,宝贝……难不成又要乱一遭了吗?

她道了谢,准备带着小拖油瓶离开,脚步刚刚越过门槛,就听掌柜的又道:“夫人留步。”

“何事?”

掌柜的压低声音,拉进身子道:“浔洲近日不太平,好几户人家的孩子都丢了,夫人千万注意。”

许明月一愣,复而郑重道:“多谢提醒。”

“孤儿寡母的不容易。”掌柜道,“我有一侄子,生的是一表人才,夫人若是不......”

“告辞了。”

掌柜话还没说完,眼前人就消失了踪影。

走了大半条街,许明月才停下来,好笑的摇摇头。她打量的周围的街道,思绪又开始肆无忌惮的发散,头一回出门的时候应该是去繁花城。她那金贵的四师兄出个门恨不得将全部家当都带着,那时自己刚入门,别说御剑,怕是连剑都拿不稳,处处拖后腿,弄得师兄师姐们一路都要照顾着。

一晃百年过去,既陌生又熟悉。

走了没几步,她突然觉得不对劲,许明月猛然回身,一股黑气在眼前闪电般划过,手里突然一空——孩子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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