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无巨细,人无完人,在王丰阳的心中,卡莎或许不是最完美的女友,但她也是唯一的一个,
且不说现在是不是真心,王丰阳不明白这种感受,只是出于对‘英雄’角色的某种崇拜与敬畏,让王丰阳与卡莎之间总有那么一种距离感。
卡莎挽着王丰阳的臂弯,躯体贴着王丰阳的侧身,
但王丰阳并没有进一步亲密的表示。
不是因为什么宅男本质让自己退缩,只不过是在想其他更重要的事情。
“既然没有什么危险,那我们就往前走吧!”
王丰阳这般说着,带着卡莎与巴尔加快了行程的速度。
另一方,同样的大陆最边缘化的那里,早在前几天的时候,难兄难弟还在冰天雪地里找活儿干。
“嘶——,你说,是我擦得不够快,还是这风雪实在太大了?”
格雷福斯拿起手中的小树枝儿疑惑地看着,从天蒙蒙亮就开始学着钻木取火,
俩手夹着小树枝儿,前后交替猛搓,从早上一直搓到中午,差不多搓了三个半小时。
想来中途就没怎么停过,到了现在,枝丫都磨去一半成粉了,双脚踩着的树皮板子上一点儿烟都看不见。
用手指头去摸一个钻出来的那个小坑,
好家伙,一点儿温度都没有。
任凭格雷福斯再有耐心,这时候早就该放弃了,
别说放弃,没气得骂娘就不错了。
但现在的格雷福斯并没有多么暴躁,连同坐在一旁的崔斯特也是异常安静……
格雷福斯看了看小树枝儿,扭头又看了看崔斯特,见崔斯特没有回应,他又默默把小树枝儿插回地上的树皮块上,双手捂着继续搓。
眼见钻木取火没有一点儿成效,格雷福斯已经饿了五天了,且不说饥饿使他变得虚弱,严寒也同样时刻不停地席卷着俩人。
现在的格雷福斯,他的胡茬都被糊上一层霜白,崔斯特的牛仔帽都被冻得僵硬,帽檐上也是一圈儿白霜。
沉默寡言、保持体力,是俩人最后的手段了。
前天,崔斯特提出的行动,差点儿要了格雷福斯的老命——
合伙去猎杀雪林里的一头野猪,
……嘛,就是现在崔斯特手底下的这具野猪尸体,好在因为天气原因,这头野猪的肉得以保存到现在还没有变味儿。
当时猎杀围堵这头只有崔斯特大腿高度的野猪时,俩人觉得并没有什么难度,
看那野猪连嘴角的獠牙都没有长出来,好似才刚显露出一点牙白,看样子是个猪崽。
但哪怕是野猪幼崽,力量也不是一个普通成年人能看抗衡的,而崔斯特与格雷福斯一人一边儿、前后夹击着,
这势必会让野猪崽朝着其中一方发起冲锋。
崔斯特身体素质不太行,比不上格雷福斯,所以,他手上握着一根用树枝粗制成的长矛。
那时的俩人,在雪林里游荡寻觅了两天时间,在这里找到这猪崽后,又与其僵持了小半天的时间。
那时看来,俩人的身上都覆上了一层不薄的积雪。
崔斯特给格雷福斯使了个眼神,让格雷福斯使个起手攻击的幌子,逼迫猪崽冲自己而来。
而自己正准备上的时候,不料,那野猪崽竟然转身径直冲着格雷福斯那边奔去!
‘不好!’
格雷福斯手上可没有什么武器啊,他根本抵御不了那猪崽的冲撞!
野猪的速度很快,相距三米多的距离眨眼就被拉到咫尺之间,野猪的头部稳扎稳打地撞倒了格雷福斯的腹部,将格雷福斯直接撞飞出一米远的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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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
这还不算完,本来就非常的饥饿了,现在根本没有什么力气反抗,
他扬起脖子抬头眯了一眼,……
‘天杀的……’
那猪崽竟然没有开道逃跑,反而在撞倒格雷福斯之后,又径直地第二次冲来!
这是要践踏重创敌人的心思!?
格雷福斯心头一急,根本没有时间多想,这一米多的距离根本没有什么时间考虑。
格雷福斯顺着本能反应,直接反手拉起挂在后腰上的霰弹枪,在这头猪崽冲过来、即将拱到自己的瞬间,格雷福斯扬起枪管,对准这个猪崽的脑门就是一枪——
嘭!!!
一发子弹杀一个猪崽,算是非常昂贵的代价了,毕竟在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子弹是用一颗少一颗。
一事未平,一事又起……
枪响声一发响彻整片雪林,在猪崽受击倒地的前一秒,它发出了一声惨叫。
而后,不远处也顺应着响起一声震天响的哼鸣!
“我的天,快跑,大野猪要回来了!”
崔斯特急忙大叫着,示意让格雷福斯先躲起来,尽可能跑远点儿。而自己在喊完之后,也直接头都不回地跑开了,格雷福斯也极不情愿地与那声哼鸣传来的反方向跑开。
所幸是在拉开三米百米的距离后,仅用了一分多钟的时间,这会儿真的是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呼、呼、呼……,特么的,跑什么?老子还有子弹,怂个锤子。”
跟着崔斯特跑到一颗大树后面躲起来后,格雷福斯累得一屁股坐在雪地上,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便喘着大气问身旁扶着树干、上气不接下气反怼着崔斯特。
崔斯特抬头盯着跑来的那个方向,乱林树木间,模糊地能看到那里的情况:
“你来看看,那玩意儿,你没有个十几发子弹可放不倒它,等你清空弹夹的空档期,你的小命就直接没了。”
格雷福斯惊奇地转过脑袋同崔斯特那个视线方向望去,
穿过几丈树间,觅见原来那个地方多了个野猪,体型之大,真是超乎想象……
那还算是野猪?
开什么玩笑,那都和大象有的一比了!
“呼——,淦他娘的,那现在怎么办?到嘴的肉就这样飞了?”
“不急,再等等吧,它顶多就是悲伤的守一阵子,等它走了后,我们再去拿肉。”
“行吧。”
……
隔日后又过了一天,也就是现在的这个场景,小猪仔的肉是到手了,肉被冻得僵硬,
而格雷福斯的‘钻木取火’之术,到现在都见不到一点儿成效。
可别说用枪来轰了,那响声在这里可指不定又会引来什么野兽,俩人现在是真没有什么力气跑路了,要真再来群雪狼什么的,绝逼要把小命栽在这里。
“呵呵,这种时候,你的脑子也会不好使啊。”
格雷福斯无力地调侃着,饿了几天下来,说话都显得中气不足。
崔斯特拿着石甲片刮着猪皮上的白霜与猪的体毛,懒散地回应他:
“有那闲心还不如想想怎么生火吧,这鬼地方不可能有人来的,只能靠我们自己。”
“操蛋!”
“你的法子好像不太行,不如试试你枪里的霰弹,擦火药总比搓木条来得强。”
说完,崔斯特放下石甲片,从兜里掏出了地图,
看了看地图上的标记点,他们现在还处在弗雷尔卓德边境区的这个荒芜村落外围。
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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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亚格,听闻是个村落,但那里连个活物的影儿都没有,
走出那里之后的几里地,现在的他俩正往弗雷尔卓德中心地区迁去。
至于为什么进度这么慢,这是因为……
他俩的马儿在走出奈尔扎亚格之后,被冻死在路上了,马儿的蹄子没有保暖措施,那几天下来,四肢下半部分都被冻得开裂,最后连半步路都走不动。
可别说让崔斯特与格雷福斯他俩背着这两匹马走了,治疗与应急手段是一点儿都不懂,在他们看来……
这马儿是不能要了。
很可惜,但再饿也不能吃马肉,无关饥饿的问题,这是道德的问题。
沦落于此,他俩的求生欲望从未如此强烈,
放在以前,不管崔斯特说什么主意,格雷福斯都不会相信,真要有兴趣也是百般试探之后才真正着手。
但现在的格雷福斯听到崔斯特的主意后,二话不说,立马将手中的树枝条儿扬手丢了出去。
“不就是一颗霰弹嘛,能让老子吃上一顿烤猪,那可抵得上老子这条小命了!”
格雷福斯还是第一次这样,
毫不犹豫地听崔斯特的话,这真是第一次。
果不其然,格雷福斯打开枪膛口子,取出一颗霰弹之后,把霰弹的金属后垫用牙撬开。
趁着现在只是下雪,还没有起什么大风,格雷福斯赶忙把霰弹里的黑色火药粉倒在脚下的树皮板子上。
“嘿,接着!”
崔斯特也很上道,立刻招呼一声,丢给格雷福斯俩块扁平的石头,
接过之后,一块垫在树皮面上,另一块粘上一点儿火药拿在手里充当火石。
稍稍咬紧牙关,格雷福斯拿着‘火石’对准脚下树皮上的另一块石头挨着火药的边缘砸了下去。
咵!
随着一小声响,火星子忽然就冒出来,顺势将整片火药都燃了个尽!
幸亏树皮足够干燥,火药燃尽得很快,好在及时将树皮点燃了,看到火苗从脚下升起的这一幕,冰天雪地里终于久违地感受到比自己身体还高的温度,格雷福斯兴奋地差点飞起来。
呼——,实则是饿得站都站不稳了,仅凭着脸上的两眼发光来表达自己的喜悦:
“我草!我草!我草哇!特么的火,燃起来啦!!”
“唉……好啦好啦,对你来说,代价也不算小的了,赶紧加柴烤肉吧。”
崔斯特确实没有那么明显的高兴,脸都冻僵了,再高兴也表现不出多少。
这一趟算下来,损失两匹马不说,马儿死了之后,尸体没有余力挖坑埋,马背上的金币也没有多余的力气背,
就着那附近的几颗树木上做了记号,在几个记号的中心地点挖了个深坑,把一箱两袋的钱财全部埋了下去。
不知道下次再去挖那些钱要等到什么时候咯……
看着手中地图上,崔斯特给那堆钱在地图上做的记号,用指甲盖划了个叉,但愿几年后的自己还记得这档子破事儿吧。
‘哦不,我该祈祷着这次能活着走出这鬼地方。’
崔斯特的想法一时间变来变去。
久违感受到温暖,有了火之后,格雷福斯巴不得整个大的来把这儿的树木全烧了,
“别动歪脑筋,你那坏心思都写脸上了。”
“嘿嘿~……”
最后,俩人终于是饱餐一顿,烤肉的时候,柴火的烟气与肉香就已经开始吸引附近的肉食野兽了。这个地方这是危机四伏,
恰巧,一个骑着野猪的女孩也正在这个附近带着她的族人一同狩猎。
(本章完)